
10月13日,交通警察局(公安部)通報了梂曳—高蒲高速公路的交通組織方案。
據此,職能部門規定緊鄰中央分隔帶的車道(1號車道)為高速車道。該車道車輛最高時速為100公里,最低時速為80公里。
同時,1號車道禁止29座以上客車和7.5噸以上貨車持續行駛。此類車輛僅可使用1號車道超車,隨後須返回2號車道。
無法達到最低時速(80公里)的車輛也被引導在2號車道行駛,將1號車道讓給速度更高的車輛。
在2號車道,對其他類型車輛規定最高時速100公里、最低時速60公里。
目前,標誌牌安裝和路面限速標線施劃工作已基本完成。當天,交通警察局已與公路局及線路管理單位配合,進行最後一次勘察評估。
預計10月14日至19日,交警將對該線路新的交通組織方式展開廣泛宣傳,並對違規駕駛員進行提醒。
自10月20日起,對在高速車道(1號車道)行駛時違規的情況予以處罰。
交通警察局表示:“新的交通組織方式將減少慢速車輛佔用1號車道、限制道路通行能力和利用效率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