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已公開彙總意見,吸收社會反饋和辯論,針對替代2017年第06號法令的草案,關於賽馬、賽狗和國際足球投注業務。
玩家必須清楚申報個人信息
對法令草案提出意見,司法部建議補充詳細規定,玩家在註冊開立投注賬戶時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姓名、國籍、職業、電話號碼、地址、住址等。
根據司法部,此規定旨在確保符合2022年《反洗錢法》。關於此內容,財政部表示已吸收並完善法令草案,方向是補充完整的玩家身份信息。
保持每日最高投注限額為1000萬越南盾
關於投注限額,科技部提議考慮將最高投注限額提高到每人每日1億越南盾或每個投注產品每日1000萬越南盾,而不是限制每日總投注額。
科技部分析,提高限額將為合法企業接觸高消費能力的客戶群體創造條件,同時增強與地下市場的競爭力。國家可以同時應用管理工具,如玩家身份識別、資金流監控和風險預警,以限制負面影響。
然而財政部認為,投注業務旨在滿足健康的娛樂獎勵需求。同時基於當前人均年收入為5000美元,法令草案規定最高投注限額為每名玩家每日在一家企業1000萬越南盾。
根據財政部,此規定旨在確保符合實際收入水平,並限制玩家過度參與投注,避免對社會治安秩序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財政部向政府提交保持草案內容。
擴大允許投注的國際足球比賽和賽事
許多部門和行業的意見也建議明確擴大允許投注的國際足球比賽和賽事的依據。
關於此內容,財政部解釋,根據現行規定,只允許國際足聯公佈的賽事,導致賽事數量少(每年約4-8個)和組織時間短(每個賽事10-30天),使得業務不經常且無法吸引投資者。
因此,為確保嚴格性,吸收公安部的意見,法令草案擴大國際足球比賽和賽事,方向是規定用於國際足球投注業務的比賽是大型、有聲譽、專業性高、受到越南廣大球迷關注的賽事。
具體而言,允許投注業務的賽事和比賽包括國際足聯、歐洲足球協會聯盟、亞洲足球聯合會、南美洲足球聯合會、北美洲、中美洲及加勒比海足球聯合會組織的賽事;7個國家(英國、西班牙、意大利、德國、法國、巴西、阿根廷)的國家冠軍賽和杯賽,以及國際足聯在緊鄰前一年12月公佈的排名前十的其他國家。
試點最多3家企業經營投注業務
對於國際足球投注業務,財政部表示法令草案完善方向是允許最多3家企業參與試點。
根據財政部,由於國際足球投注業務是敏感行業,經營範圍覆蓋全國,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安全,潛藏洗錢風險,並涉及多個部門、行業和機構。因此,根據《投資法》規定,決定和選擇允許試點國際足球投注業務的企業屬於總理的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