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包含在建設局提交給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報告進度中,涉及位於李太祖路1號地塊(原第十郡花園萊坊)的公園項目。

提議的企業是頭頓城市投資與發展有限公司,即建設贊助單位。命名是必要的,因為根據已批准的規劃,公園不僅是綠地和社區活動空間,還包括展覽和展示區。

胡志明市新冠遇難者紀念碑公園的四個命名建議

除了新冠遇難者紀念碑外,公園還有紀念此事件的紀念館和“昔日與今日西貢”空間。展示區預計將介紹關於歷史形成、城市發展過程以及西貢居民生活各個階段的圖片和紀錄片。

關於公園的四個命名方案,建設局建議交由文化體育局牽頭,協調各機構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決定。

關於進度,根據建設局,項目已基本完成法律手續,企業已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和BT(建設-移交)合同草案。李太祖路1號和雄王路2號地塊的詳細規劃(比例1/2000)和公園總平面圖已獲批准。

目標是在春節前完成,但至今土地清理工作僅部分完成,越南郵政電信集團(VNPT)在雄王路2號地塊總面積5,000平方米的土地中僅移交了約800平方米。

此外,頭頓城市發展公司尚未向建設局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草案。公園第一階段完成後,管理和服務運營機制也因缺乏關於公園基礎設施資產運營權拍賣的具體指導而受阻。

為解決此問題,建設局提議將與雄王路2號地塊相關的工作分開,包括搬遷VNPT總部和完成公園第二階段,納入陳平仲路擴建項目。將考慮補充城市預算以支持清理和搬遷工作。

胡志明市新冠遇難者紀念碑公園的四個命名建議

李太祖路1號地塊面積4.3公頃,位於李太祖路-雄王路-陳平仲路三條主幹道之間,面對共和六岔路口,包括7棟曾屬於20世紀初西貢“地產大王”霍叔叔家族的古老別墅。

1975年後,此地由外交部接管但荒廢多年,之後該總部統一移交給城市。11月中旬,市政府已批准拆除3棟破舊別墅,清理場地以移交給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