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設局剛剛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了關於實施沿河房屋搬遷計劃的組織方案,包括城市改造項目、城市區域內沿河房屋區域,以及2025年至2030年期間的城市改造項目,涉及三個坊:正興、平東、富定,供市人民委員會審議並指導實施。
計劃的目標是到2030年底,城市完成搬遷2萬間沿河房屋的工作,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結合改善環境、解決汙染、排水和防洪問題,以及沿河兩岸的城市改造。
為實現上述目標,需要同步實施沿河居民的補償和搬遷工作,結合正在準備投資步驟的沿河兩岸城市改造;重點實施穿越多個坊、具有區域連接作用的河流、運河和渠道,特別是舊第8郡區域的河流和渠道;繼續加快剩餘項目的投資準備步驟進度,具體如下:
補償和搬遷3,758間沿河房屋,預計總投資28,463萬億越南盾,涉及6個已批准投資政策的公共項目。
加快4個正在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項目政策調整的項目進度,預計搬遷約1,280間房屋,總投資11,340萬億越南盾。
重點實施搬遷約16,415間沿河房屋,涉及30個已分配任務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調整、投資政策提案、投資政策調整提案的項目,預計總投資116,511萬億越南盾。
同時研究考慮,提出適合的社會化資源動員方案,以實施城市改造項目;完成4個預計使用社會化資金的項目(預計搬遷1,991間房屋)的招標程序,選擇投資者。
市建設局還提出了計劃實施路線圖和相關機構、單位的具體任務。
此前,胡志明市黨部第一次代表大會決議設定了到2030年搬遷50%沿河房屋的目標,相當於2萬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