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結論Golden Hills項目:中南公司已按要求繳納產生的財務義務

中南投資建設股份公司表示,對於收回項目邊界外土地面積(約45.91公頃)的指示,這些土地已交付給投資者:公司從未在項目市場介紹的任何內容中記錄此面積,因此該面積的管理和使用完全屬於城市的決定權。

該公司還表示,最近已按規定完成產生的財務義務。

稅務義務和其他財務義務、滯納款項等已於2025年11月完成。

投資者希望通過審計結論,這將是一個重要且及時的舉措,以解決項目多年來存在的積壓問題,幫助疏通瓶頸,加快項目法律完善進程。

審計結論Golden Hills項目:中南公司已按要求繳納產生的財務義務

12月26日,政府審計通報了對峴港有困難和障礙項目的審計結論,其中包括Golden Hills City項目(超過342公頃)。

審計指出了項目在土地交付和投資者選擇中的違法行為。

政府總審計長建議總理指示: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峴港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根據職能、任務和權限,組織檢查和澄清責任,按規定處理與存在、限制和違規相關的各個時期的集體和個人。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峴港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根據職能、任務和權限:

組織並指導實施檢查和澄清責任,按規定處理與存在、限制和違規相關的集體、個人、組織和單位;指導相關機構、組織和單位集中處理和徹底克服存在、限制和違規。

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刑事違法行為跡象,則移交職能部門審查和處理。

指示收回項目邊界外已交付給投資者的土地面積(約45.91公頃),以便管理和使用。

繼續審查和完善與項目相關的法律程序;負責確定土地使用費、土地租金、項目相關的其他財務義務;確定已交付給投資者的土地面積內稻田面積(約129.22公頃)應繳納的國家預算財務義務。

要求中南公司繳納土地使用費、土地租金、滯納款項、已交付土地面積內稻田的財務義務以及其他相關財務義務;移交和歸還邊界外土地面積(約45.91公頃)給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