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規定在政府第371號法令中提出,自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
該文件同時規定,個人在其擁有或管理的地點容留電子煙、加熱菸草使用者,將被處以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罰款。對於組織,罰款金額加倍。

法令明確規定電子煙是包括電子設備、電子煙液容器和電子煙液的產品。加熱菸草是包括電子設備和特製菸草的產品。
此前,在2024年11月的會議上,國會一致同意從2025年起禁止生產、經營、進口、容留、運輸、使用電子煙和加熱菸草,以保障公共健康。政府被指派組織實施這一規定,同時提高民眾,特別是青少年對電子煙和加熱菸草危害的認識。
據衛生部長陶紅蘭表示,禁止電子煙和加熱菸草是由於它們對健康的負面影響。國會代表也一致認為,補充禁止規定並嚴格控制非法交易活動是必要的。
電子煙和加熱菸草是新一代產品,通過加熱含有尼古丁或溶解在丙二醇或甘油中的香料的液體來運作。在電子煙液中至少發現了60種化學化合物,以及該產品產生的氣體/煙霧中出現的許多其他有害物質。
據衛生部稱,這些菸草由於尼古丁含量高而會上癮,導致多種嚴重疾病,如癌症、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急性肺損傷和影響心理健康。
越南是東盟地區第六個禁止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的國家,也是全球43個禁止這些產品的國家之一。
越南使用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的比例正在快速增長,特別是在兒童和青少年群體中。從2015年到2020年,成年人(15歲及以上)吸電子煙的比例從0.2%上升到3.6%。在13-17歲的學生群體中,吸菸比例從2019年的2.6%上升到2023年的8.1%。在11-18歲的女性群體中,對11個省份的初步調查顯示,2023年的使用率為4.3%。
衛生部警告稱,這種情況對年輕人尤其危險。2023年,因電子煙和加熱菸草中毒或疾病住院的人數為1,22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