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2025/QH15號決議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為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書(通常稱為紅皮書、粉皮書)提供了具體指導。

據此,對於轉讓採礦權或轉換企業類型的情況,如果土地使用人已根據2024年《土地法》獲得證書,手續將通過變更登記形式進行。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權和地上附著物抵押登記現在將直接更新到國家土地數據庫中,無需在已頒發的證書上直接確認,有助於簡化行政流程。

此外,該決議還明確了與提交文件期限相關的法律之間的統一性。如果2023年《住房法》和2023年《房地產經營法》對買方申請頒發證書的提交期限與2024年《土地法》的變更登記期限規定不同,職能部門將優先執行《住房法》和《房地產經營法》的規定。對於2024年《土地法》第135條第4款規定的特殊情況,土地使用人將獲得一份統一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附著物所有權證書。
關於舊文件和託管土地的處理,第254號決議為正在穩定使用土地並持有1993年10月15日之後頒發的臨時證書的家庭和個人提供了頒發正式證書的機制。同時,根據2024年《土地法》第7條交付管理的土地面積,如果滿足2024年《土地法》第139條的條件,也將考慮頒發證書,以確保民眾的合法權益並提高土地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在VNeID上整合紅皮書信息的步驟
- 登錄VNeID:使用二級身份驗證賬戶,更新至最新版本。
- 進入服務菜單:選擇“其他服務” => “向國家機關提供信息”。
- 創建新請求:選擇“土地使用權證書”。
- 輸入信息:應用程序自動填充個人信息;您輸入證書編號、地塊地址。如果代申報,需填寫登記人信息。
- 上傳圖片:上傳紅皮書各頁的照片(PDF、JPG、PNG格式,小於3.5MB)。
- 發送請求:勾選確認並點擊“發送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