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每個地點將有12位數字標識碼,顯示在VNeID上

政府剛剛頒佈了2026年8月19日的第326/2026/NĐ-CP號議定,規定地點標識。該議定適用於越南領土上的所有地點,但屬於國家機密目錄的對象除外。

根據新規定,每個地點只有一個由12位數字組成的唯一標識碼,不與其他地點重複。該標識碼由地點標識數據庫確定,並長期穩定使用。

發放標識碼旨在為全國地點創建統一的識別方式,同時幫助國家數據庫和專業數據庫之間進行連接和數據共享。

每個地點都有一個專屬編碼

地點標識碼是根據國家數據庫和專業數據庫的數據生成的。負責管理對象或管理包含原始信息的數據庫的機構,有責任審查、標準化和同步數據,以便發放標識碼。

例如,對於一個具體地點,數據庫可以存儲地址、通行道路、郵政編碼、座標、地點名稱、運營狀態以及擁有或使用該地點的機構、組織、個人等信息。

數據還可以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書、地點的結構及三維空間(如有)。

對於沿交通道路延伸且可從道路多個位置進入的對象,標識方式類似於交通道路。此時,信息可包括起點、終點、交叉口、道路上的交叉點或與省級行政邊界相交的點。

發放標識碼不會改變各專業機構的國家管理職能。標識過程還必須確保國防、安全、國家機密以及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可在VNeID上查詢數據

議定規定,地點標識數據庫是全國集中統一的國家數據庫。數據經過標準化、存儲和管理,以服務於連接、共享和開發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民眾和組織可以在VNeID應用程序上公開獲取地點標識數據。

個人和組織也可以通過VNeID查詢自己在數據庫中的信息。國家機關可通過規定的數據共享和協調平臺利用數據履行職能和任務。

數據的連接和開發利用必須符合目的、範圍和權限。特別是,當信息已存在於地點標識數據庫中時,不再要求民眾提供用於辦理行政手續的文件材料。

對於不屬於直接開發利用數據群體的組織和個人,可通過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的機構獲取信息,並可能需要支付費用。

如需開發利用公開數據之外的其他信息,請求者必須獲得地點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同意。

第326/2026/NĐ-CP號議定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