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5日起生效,第282/2025號法令規定了在安全、秩序、社會治安領域;預防社會弊端;預防家庭暴力方面的行政違規處罰。

政府規定,對於已在新合法住所居住、符合登記條件但未辦理變更登記住址手續;或篡改居住信息確認內容的行為,處以200萬至400萬越南盾的罰款。與第144/2021號法令的規定相比,對此類行為的罰款金額已翻倍。

目前,全國民眾已可通過VNeID應用程序登記常住和暫住。要通過VNeID應用程序登記常住或暫住,民眾需要通過應用商店(iOS用戶使用Appstore;Android用戶使用Google Play)下載或更新至最新版本。

公民登錄VNeID賬戶 → 選擇行政手續 → 在顯示的列表中選擇暫住登記或常住登記。

在常住登記或暫住登記頁面,點擊新建請求進入為自己或代他人登記常住/暫住部分。公民可以選擇暫住登記類型為新建戶或登記到現有戶。

然後,公民選擇通過VNeID應用程序或居住信息變更申報表(CT01)確認戶主、合法住所所有者、父母/監護人同意的方式。接著填寫戶主、合法住所所有者的姓名和個人識別號碼。

按照指南填寫完整信息後,民眾將再次確認信息。在提交檔案前,公民需要附上相關文件:租房合同;合法住所證明文件;居住信息變更申報表(CT01)。應用程序允許選擇通過電子郵件接收結果或在登記暫住地的鄉/坊公安局直接領取。

未登記新住址可能被罰款高達400萬越南盾

住宿經營場所、集體住宅、醫療機構、旅遊住宿場所,未通報住宿也將受到上述罰款,如果人數超過3人,罰款金額翻倍。

高達400萬越南盾的罰款還適用於篡改、修改導致居住信息確認內容失實的行為;購買、出售、出租、出借居住信息確認以實施非法行為;抵押、接受抵押居住相關文件、材料。

400萬至8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讓他人登記居住在自己住所以謀利的行為;阻礙公民行使自由居住權;不配合常住、暫住、暫離檢查。

800萬至12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偽造、提供虛假信息、文件、材料以在居住數據庫中登記常住、暫住、分戶、調整居住信息。住宿經營場所、集體住宅未通報9人及以上住宿也將受到上述罰款。

違規組織、個人將被沒收行政違規物品、工具,並被迫退還非法所得。

使用假身份證可能被罰款高達1000萬越南盾

該法令還規定,如果機構或有權人員要求檢查時不出示公民身份證,將處以5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

200萬至4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侵佔、非法使用他人公民身份證的行為;篡改、修改導致公民身份證內容失實;毀壞、故意損壞公民身份證。故意毀壞公民身份證也將受到類似處罰。

偽造數據以獲得公民身份證、個人識別號碼的人可能被罰款400萬至800萬越南盾。此金額也適用於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以獲得公民身份證。

使用已註銷的假公民身份證、個人識別號碼;使用已過期的公民身份證、身份證實施非法行為的人將被罰款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此罰款也適用於抵押、接受抵押公民身份證;出租、出借公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