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節日期間因“飲酒過量”被處以酒精濃度違規罰款

1月4日,2026年元旦假期的最後一天,隸屬於胡志明市公安交警局(PC08)的西北交警站加強了巡邏、控制和處理其負責區域內酒精濃度違規行為。

大約當天12時,警方發現一名男子在7號省道(胡志明市泰美鄉)上騎摩托車時方向盤搖晃,有醉酒跡象,於是示意停車檢查。然而,該男子不服從命令,反而加速逃跑。

該男子還伸出腳挑釁執法人員。隨後,警方攔下了該男子的車輛,並邀請他到泰美鄉公安總部工作。

“我不記得名字,也沒有親人,我是從地下鑽出來的。我喝了5罐啤酒……”,該男子不服從酒精濃度檢測,並對執法人員說。

警方隨後與名為N.V.H.(55歲,居住於胡志明市新安會鄉)的男子製作筆錄,因其行為“不服從酒精濃度檢測”,該男子將被處以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罰款,暫扣駕駛執照22至24個月。此外,H.先生還因沒有車輛登記證被警方製作筆錄。

12時10分,交警繼續發現另一名男子在2號省道(胡志明市潤德鄉)上騎摩托車,有可疑跡象,於是停車檢查,並發現其酒精濃度違規,呼氣酒精濃度為0.976毫克/升(是臨界值的兩倍)。

該男子表示,今天有宴會,所以騎摩托車去喝酒,因為離家近,所以主觀地自己騎摩托車回家,結果被交警攔下檢查。該男子被製作筆錄,處以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罰款,暫扣駕駛執照22至24個月。

同一天中午,警方發現L.V.T.先生(35歲,居住於安江省)在胡志明市西南坊(原平陽省)的石流路上有醉酒跡象,於是停車檢查,並發現其酒精濃度違規,呼氣酒精濃度為0.579毫克/升(臨界值)。T.先生也辯解說他剛從婚禮回來,因為太高興所以“飲酒過量”。T.先生被製作筆錄,處以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罰款,暫扣駕駛執照22至24個月。

隨後,警方發現N.T.Đ.先生(52歲)在胡志明市西南坊的609號路上搖晃行駛,於是停車檢查。經檢查,Đ.先生的酒精濃度違規,接近臨界值的三倍。他被製作筆錄,處以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罰款,暫扣駕駛執照22至24個月。

T.先生表示,今天是週末加上節假日,所以朋友邀請他去家裡喝酒。宴會結束後,T.先生認為道路空曠,車輛少,所以自己騎摩托車回家,結果被巡邏的警方發現。

同一天下午,警方還發現N.M.Đ.(23歲)酒精濃度違規。Đ.先生表示,今天有親戚邀請他去參加宴會,所以喝了“有點多”。

經過數小時的巡邏和控制,西北交警站已處理了數十起酒精濃度違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