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10噸以上卡車進入三環路,以避免假期後民眾返回河內時交通擁堵

1月4日,河內市建設廳發佈關於調整交通組織的通知,禁止總質量超過10噸的卡車在從升龍橋至5號國道(舊)交匯處的高架三環路段及其反向通行。

為滿足民眾在2026年元旦假期後返回首都的出行需求,河內市建設廳將禁止總質量超過10噸的卡車在從升龍橋至5號國道(舊)交匯處的高架三環路段及其反向通行。

禁止時間為1月4日12時至24時。

關於交通分流調節方案,該廳具體指導如下:

1. 從升龍大道前往法雲高速公路及其反向:

從廊-和樂交匯處(升龍大道)→21A號國道→1A號國道→494號省道→廉泉交匯處(法雲-膠橋高速公路)及其反向。

2. 從法雲高速公路前往5B高速公路、5號國道(舊)、河內-北江高速公路及其反向:

從廉泉交匯處→21B號國道→499號省道→太平-興安高速公路交匯處→太平-興安高速公路→永美交匯處的河內-海防高速公路→三環路-河內-海防高速公路交匯處及其反向。

3. 從5B高速公路(河內-海防)、河內-北江-5A號國道前往32號國道及其反向:

– 現場分流:

+ 從5B高速公路交匯處→5號國道(舊)交匯處→5號國道→阮文渠交匯處立交橋→李山→長沙→黃沙→武文傑→升龍橋→梅驛交匯處→胡松茂(32號國道)。

– 遠程分流:從河內-北江高速公路→18號國道→2號國道→武文傑→升龍橋→胡松茂(32號國道)。

4. 從32號國道前往升龍大道、升龍橋、5號國道、河內-海防高速公路、河內-北江高速公路方向:

* 前往升龍大道:

– 32號國道→21A號國道或419號省道或421號省道或422號省道或70號省道(車輛有5條路線選擇通行)。

– 從升龍大道前往法雲高速公路,按第1項內容。

* 前往升龍橋、5號國道、河內-海防高速公路、河內-北江高速公路:

– 現場分流按第3項內容。

– 遠程分流:從永盛橋32號國道交匯處→永盛橋→2C號國道→2A號國道→23號國道→23號省道→黃沙→長沙→李山→5號國道。

5. 從河內-老街高速公路、2號國道、2A號國道、2B號國道、2C號國道前往升龍大道、32號國道或前往河內-北江高速公路、5號國道、河內-海防高速公路及其反向的各方向:

* 前往升龍大道、32號國道方向:

– 河內-老街高速公路(IC4、IC3交匯處)→2號國道、2A號國道→永盛橋→32號國道(從32號國道前往升龍橋按第4項)。

– 河內-老街高速公路→2號國道→武文傑→升龍橋→三環路以前往升龍大道、32號國道。

* 前往河內-北江高速公路、5號國道、河內-海防高速公路方向:

– 河內-老街高速公路→2號國道→武文傑或武元甲→18號國道→河內-北江高速公路。

– 河內-老街高速公路→2號國道→武文傑或武元甲→黃沙→長沙→李山→5號國道(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