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5日起生效,第282/2025號法令規定了在國家安全、社會秩序與安全、預防社會弊端、預防家庭暴力領域的行政違規處罰。
政府規定,對於已在新合法住所居住、符合登記條件但未辦理變更登記地手續、或使居住信息確認內容失實的行為,處以200萬至400萬越南盾的罰款。與第144/2021號法令的規定相比,對此行為的罰款金額已翻倍。
目前,全國民眾已可通過VNeID應用程序登記常住和暫住。要通過VNeID應用程序登記常住或暫住,民眾需要通過應用商店(iOS系統使用App Store,Android系統使用Google Play)下載或更新至最新版本。
公民登錄VNeID賬戶→選擇行政手續→在顯示的列表中選擇暫住登記或常住登記。
在常住登記或暫住登記頁面,點擊新建請求進入為自己或代他人登記常住/暫住部分。公民可以選擇暫住登記類型為建立新戶或登記到現有戶。
然後,公民選擇通過VNeID應用程序或居住信息變更申報表(CT01)確認戶主、合法住所所有者、父母/監護人的同意方式。接著填寫戶主、合法住所所有者的姓名和個人識別號碼。
按照指南填寫完整信息後,民眾將確認信息。在提交文件前,公民需要附上相關文件:租房合同;合法住所證明文件;居住信息變更申報表(CT01)。應用程序允許選擇通過電子郵件接收結果或直接在登記暫住的鄉鎮公安派出所領取。

住宿經營場所、集體住宅、醫療機構、旅遊住宿場所,如未通報住宿情況,也將面臨上述罰款,如果人數超過3人,罰款金額翻倍。
高達400萬越南盾的罰款還適用於塗改、修改使居住信息確認內容失實的行為;購買、出售、出租、出借居住信息確認以實施違法行為;抵押、接受抵押居住相關文件、資料。
400萬至8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讓他人登記到自己的住所以謀利的行為;阻礙公民行使居住自由權;不配合常住、暫住、暫離檢查。
800萬至12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偽造、提供虛假信息、文件、資料以在居住數據庫中登記常住、暫住、分戶、調整居住信息的行為。住宿經營場所、集體住宅未通報9人及以上住宿情況也面臨此罰款。
違規組織、個人將被沒收行政違規物品、工具,並責令退還非法所得。
使用假身份證可能被罰款高達1000萬越南盾
該法令還規定,如果機關、有權人員要求檢查時不出示公民身份證,將處以5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
200萬至400萬越南盾的罰款適用於侵佔、非法使用他人公民身份證的行為;塗改、修改使公民身份證內容失實的行為;毀壞、故意損壞公民身份證的行為。故意毀壞公民身份證也面臨類似處罰。
偽造數據以獲取公民身份證、個人識別號碼的人可能被罰款400萬至800萬越南盾。此金額也適用於提供虛假信息、資料以獲取公民身份證的行為。
使用已註銷的假公民身份證、個人識別號碼;使用公民身份證、已過有效期的身份證實施違法行為的人將被罰款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此罰款也適用於抵押、接受抵押公民身份證;出租、出借公民身份證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