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金甌省人民檢察院表示已批准起訴犯罪嫌疑人、對黎陳草薇(32歲,住金甌省新成坊)的拘留令,以調查其詐騙侵佔財產行為。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2002年,當薇還是金甌省一家銀行分行的員工時,她利用職務之便散佈關於有人需要銀行到期資金的虛假信息。
相信這些信息後,許多人將錢交給薇,隨後被侵佔。
收到錢後,薇用於個人目的然後辭職,離開當地前往胡志明市生活。直到2025年,職能部門才收到與該事件相關的舉報。
核實過程中,金甌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確認薇侵佔的總金額超過10億越南盾,有充分依據起訴案件、起訴犯罪嫌疑人並拘留。
目前,由於出現更多舉報,涉及犯罪嫌疑人在銀行工作期間實施的相同銀行到期詐騙方式,案件正在繼續擴大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