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國家主席辦公室舉行儀式,公佈一系列在2025年底舉行的第十屆會議上由國會通過的法律。
根據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的《技術轉讓法修正案》,國會允許國家購買和推廣國外或國內技術,以服務於國防、安全和社會公益目的。其中優先領域包括教育、醫療、環境保護、防災減災、疫情防控等活動。
科技部副部長黃明表示,技術轉讓不僅服務於生產經營目的,還服務於國防、安全、研究、應用以服務社會和公益。因此,通過購買和推廣醫療領域的治療方法和手術技術,將顯著提高越南的醫療服務質量。

同時,該法律具體化了對落後技術和可能危害健康、環境技術的控制政策。法律具體規定了針對使用限制轉讓技術、可能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技術的投資項目進行技術評估的規定,遵循每個項目只進行一次技術評估的原則。
這符合保護環境和公共健康的原則,因為一旦發生後果將難以修復,成本遠高於早期控制。該法律旨在確保風險管理,同時減少投資者的手續。
據科技部領導介紹,該法律擴展了技術轉讓對象的概念,不僅限於機械設備,還包括知識、數據、設計、模型、算法、軟件。
法律還明確了技術文檔轉讓形式、質量管理流程、標準和參數,反映了當前技術趨勢,即增值集中在無形資產、靈活創新模式和數字解決方案上。
縮短知識產權註冊時間
對於自4月1日起生效的《知識產權法修正案》,國會允許削減知識產權註冊的許多中間手續,從而每個環節的處理時間都減少。發明專利內容審查期限從18個月減少到12個月,商標申請從9個月減少到5個月,工業設計申請從7個月減少到5個月。
副部長黃明表示,該法律補充了關於快速審查專利申請、商標申請內容的機制規定。法律要求全面數字化轉型,簡化申請處理流程,加強事後檢查,應用新技術和人工智能以實現上述時限規定,同時提高知識產權活動的效率。
同時,該法律規定了支持創造和商業開發的框架,以將知識產權轉化為盈利資產,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所有者可以使用知識產權進行民事交易、商業交易、投資、出資。法律還規定建立交易價格數據庫以透明市場,發展評估機構、中介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