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7日上午,在審理與芽莊舊機場(慶和省)土地收購案相關的9名被告的庭審中,涉及一系列地方前領導和兩名軍隊前少將,第五軍區軍事法庭繼續詢問與民事部分相關的受害者。
根據通知,審判委員會已傳喚656名向福山公司支付款項以購買芽莊舊機場項目土地的受害者。然而,審判委員會通知只有約60人出席,許多人已提交缺席申請。
儘管如此,審判委員會仍繼續公佈受害者名單,附帶地塊編號、已支付金額及相關信息。
通過審判委員會和軍事檢察院代表的詢問,受害者之間存在兩種相反的觀點。
一組確認自己是受害者,認為已因欺詐行為遭受嚴重損失;另一組不承認受害者身份,並堅稱未被任何人欺騙。
那些認為自己被騙的人表示,他們通過大規模廣告活動了解到福山公司的項目,信息顯示項目信譽良好、法律手續齊全。
許多人表示,購地款項是借款或畢生積蓄,希望未來年老時能在芽莊擁有土地居住。
這組人確認在財務和精神上遭受重大損失,要求法院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與此同時,另一組人在法庭上堅稱,向福山公司付款是“完全自願,未受脅迫或被任何人欺騙”。
一名受害者陳述,已與福山公司簽訂價值30億越南盾的合同,按進度支付了70%的款項,約20億越南盾,而自己已瞭解並清楚項目尚未具備轉讓條件。
“我簽訂轉讓進度合同是因為想與福山集團共同承擔責任,以便未來項目發展並重新開放時,我們也能享受項目權益”,此人陳述道。
此人還建議審判委員會重新考慮針對被指控“欺詐侵佔財產”罪(後先生、恆女士和定先生——記者)的罪名。
其他一些受害者也在法庭上陳述“未被任何人欺騙”,同時建議法院宣佈合同仍有效,因為已向福山公司付款,項目真實存在,公司真實且仍在運營。
關於名為阮維堅的“大亨”提出的收購福山公司股份並代為賠償的建議,一些受害者建議審判委員會仔細審查以保護購地者的權益。
在法庭上,一名代表8人組的受害者表示,他們購地出於實際使用需求,希望收回土地,不願收回款項。
這些人還建議直接與阮維堅先生協商賠償形式。
針對這些意見,審判委員會表示,目前正在審查股份轉讓協議和賠償承諾的法律效力,尚未做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