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被告人阮春海(前機動車檢驗中心50-04V主任)、朱廷協(前機動車檢驗中心50-04V副主任)和13名被告人因受賄罪受審。
被告人阮友徵(自由勞動者)因受賄和行賄罪受審。被告人阮文戰(自由勞動者)和47名被告人因行賄罪受審。
為滿足檢驗局分配的車輛檢驗次數指標,增加收入來源,並支付接待費用和檢驗局領導的費用,海先生指示允許檢驗員收取車主、檢驗人員、中介等的錢款,以忽略檢驗車輛的缺陷。或允許維修工在檢驗線上立即修理,使車輛無需重新檢驗。
每週每個檢驗線必須向海先生支付1000萬越南盾用於外交和接待。海先生直接向各線負責人傳達了這一指示。
收到海先生的指示後,各線負責人向線內檢驗員傳達,並一致執行向車主、檢驗人員、中介等收取錢款的行為。
檢驗員收取的賄賂款彙總後,固定提取每週1000萬越南盾交給海先生。剩餘款項平均分配給管理層和線內檢驗員。
到2022年3月,海先生得知鄧越河(前越南檢驗局局長)指示V組檢驗中心每月必須向他支付每輛檢驗合格車輛8000至11000越南盾的款項。海先生要求各線負責人將每週支付金額增加到1300萬越南盾,剩餘款項按原方式平均分配。
如果檢驗員直接收取,則每輛拖車30萬越南盾,每輛牽引車50萬越南盾,每輛加裝發電機的車輛100萬越南盾。如果通過中介,檢驗員收取每輛拖車20萬越南盾,每輛牽引車30萬越南盾,每輛加裝發電機的車輛50萬越南盾。
50-04V中心檢驗員收取的賄賂總額為63億越南盾。
審判預計將持續到1月22日。審判長是法官段氏香江。胡志明市人民檢察院代表參加審判的是陳氏蓮女士、範文賢先生和黎張河靈女士。
法院已傳喚86名相關權利和義務人,其中包括前越南檢驗局局長陳奇形先生和鄧越河先生。然而,今天上午形先生和河先生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