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一指示是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原定主持聽取關於心貫渠(從尼由洛-氏藝渠至萬順河)疏浚、環境改造、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補償、支持和安置工作進度報告會議後發佈的。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認可並高度評價各坊人民委員會、舊鵝邑縣徵地補償委員會、舊平盛縣徵地補償委員會以及前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在配合實施項目補償、支持和安置工作中的努力。
然而,項目未能按市委秘書的指示在2025年11月前及時交付場地,原因是安置房和社會保障房未能及時交付給需要安置的居民。
為及時處理上述限制和問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各廳、部門、職能單位和相關地方集中審查,確定瓶頸原因,以便及時採取具體處理措施。
責成建設廳緊急完成用於安置的公寓樓維修工作,於2026年3月30日前交付並安排給安置居民,以便他們早日穩定生活。
主動審查全市現有的安置房存量,作為制定安置政策、服務未來補償工作的基礎,並於1月15日前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
責成農業與環境廳經常跟蹤情況,更新進度;主動審查並指導地方對需要安置和社會保障房的居民實施臨時居住安排,以符合規定,滿足要求。
責成城市民用和工業工程項目投資建設管理委員會加快位於平盛坊潘周楨路4號的社會保障房項目進度,以便早日為項目提供安置房存量。
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困難或問題,需及時報告並提出建議,供市人民委員會審議和指導處理。
心貫渠改造規模
項目範圍起點與尼由洛-氏藝渠相交,終點與萬順河相交。地點經過嘉定坊、平盛坊、平利中坊和安仁坊。
渠道建設總長約8,865米。支線包括三山橋支線、平利支線和平兆支線,總長2,237米。其中補償、支持和安置、技術基礎設施搬遷費用超過14,000億越南盾,而建設安裝費用約3,30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