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一指示是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黃原定主持聽取關於心貫渠(從饒祿-氏藝渠至萬順河段)疏浚、環境改造、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補償、支持、安置工作進度報告會議後發佈的。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認可並高度評價各坊人民委員會、舊鵝邑郡徵地補償委員會、舊平盛郡徵地補償委員會以及原資源與環境廳在配合實施項目補償、支持、安置工作中所做的努力。
然而,該項目未能按照市委書記指示在2025年11月前按時移交場地,原因是安置房和社會住房未能及時交付給需要安置的居民。
為及時處理上述存在的限制和問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各廳、部門、職能單位和相關地方集中審查,確定瓶頸原因,以便及時採取具體處理措施。
責成建設廳緊急完成用於安置的公寓樓維修工作,於2026年3月30日前交付並安排給符合安置條件的居民,以便他們早日穩定生活。
主動審查全市現有的安置房儲備,作為制定安置政策、服務於未來補償工作的基礎,並於1月15日前向市人民委員會報告。
責成農業與環境廳經常跟蹤情況,更新進度;主動審查並指導各地方對符合規定、滿足要求的安置戶和社會住房戶實施臨時安置。
責成市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投資項目管理委員會加快平盛郡潘珠貞路4號社會住房項目的實施進度,以便早日為項目提供安置房儲備。
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困難或出現障礙,必須及時報告,建議市人民委員會審議並指導處理。
心貫渠改造規模
項目範圍起點與饒祿-氏藝渠交匯,終點與萬順河交匯。地點經過嘉定坊、平盛坊、平利中坊和安仁坊。
渠道建設總長度約8,865米。支線包括三山橋支線、平利支線和平沼支線,總長2,237米。其中補償、支持和安置、技術基礎設施搬遷費用超過14,000億越南盾,而建設安裝費用約3,30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