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第343/2025號法令,患有嚴重疾病的退休軍官每季度將獲得相當於基本工資兩倍的補助,即468萬越南盾,取代此前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234萬越南盾。
嚴重疾病清單根據衛生部長的規定確定。享受該政策的條件是退休軍官必須經醫學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患有嚴重疾病;適用於已退休的將級軍官;已退休的校級和尉級軍官需滿足相關職務條件。
關於患嚴重疾病時的護理制度,退休軍官可獲得高於普通基本伙食費的病患伙食費(用於治療疾病的伙食費),以滿足醫療指示的營養需求。該制度適用於在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整個期間。
若在軍隊醫院住院治療,預算將支付病患伙食費與現役軍人後勤物資標準基本伙食費之間的差額。當在軍隊以外的醫療機構治療時,退休軍官仍可獲得高於現行規定基本伙食費的病患伙食費。

據國防部表示,此前的補助標準較低,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條件,而嚴重疾病的檢查和治療費用日益增加,給退休軍人的生活帶來困難。
每年,鄉級人民委員會根據轄區內退休軍官的數量進行審查,編制名單報告省級軍事指揮部,作為編制預算和確保資金執行制度的基礎。支付通過直接、郵政服務或個人賬戶進行。
除疾病補助政策外,部分退休軍官群體每年或每兩年獲得一次療養邀請券。在軍隊療養團休息時,軍官可獲得休息場所、健康護理和交通費用報銷。部分人員還可按季度獲得購買《人民軍隊報》的費用,參加年度重大節日的見面會、情況通報和分級送禮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