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胡志明市為實現到2030年完成約187公里城市鐵路目標而採取的措施,旨在解決交通“瓶頸”、減少汙染並重構城市發展空間。

如果從現實來看,到2030年完成187公里城市鐵路是一個充滿挑戰的目標:經過近二十年,胡志明市才投入運營了長約19公里的1號線濱城-仙泉地鐵。

然而,在新的背景下,胡志明市不再從“零起點”出發,因為國會修訂的第98號決議已賦予該市足夠強大的特殊機制,如果正確利用,將帶來突破性機會。

修訂的第98號決議為地鐵創建了“新制度框架”,使其不再受舊思維束縛。胡志明市首次被授予在投資管理、財政預算、土地管理和組織機構方面試行多項卓越機制的權力。

對於地鐵項目,這是一個特別重要的條件,因為傳統投資模式已暴露出許多侷限性:手續冗長、調整困難、責任分散。

胡志明市需要大膽運用修訂的第98號決議,將權力集中到一個足夠強大的單一機構,負責從投資準備、徵地、施工到運營的全過程,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分散”給多個機構。

下一個重要新點是胡志明市實施與公共交通導向發展模式,並開發地鐵站周圍土地的增值價值。

這是世界上許多大城市成功應用的方法:地鐵不僅消耗預算資金,還創造新的經濟價值來“養活”自身。

問題是胡志明市必須實質性地實施公共交通導向發展,而不僅僅是口號。該市需要重新規劃地鐵站周圍空間,增加密度和多功能性(住宅、商業、服務、辦公室),同時透明地組織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的拍賣和招標。

這部分土地增值需要直接再投資於地鐵基礎設施,形成可持續的財務循環。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徵地仍然是“決定性戰場”,需要及早、徹底處理。即使有特殊機制或新資金來源,如果徵地繼續拖延,2030年的目標將難以實現。

胡志明市需要將徵地作為獨立項目,提前一步實施,同時靈活應用修訂的第98號決議精神下的補償和重新安置機制。信息透明、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不僅有助於減少投訴,還能為持續多年的地鐵項目創造社會共識。

前一階段的一個重大限制是每條地鐵線幾乎都是一個獨立項目,具有不同的技術標準、技術和設計。

為了在短時間內並行實施多條線路,胡志明市需要為整個地鐵網絡建立通用標準,從車站設計、列車到信號系統。當投資過程“工業化”時,準備時間和成本將顯著降低。

發展國內人力資源和管理能力是不可或缺的條件。修訂的第98號決議允許胡志明市在組織機構和吸引高素質人才方面更加靈活。這是胡志明市建立地鐵專家團隊的機會,從項目管理到運營和維護。

掌握技術和治理不僅有助於減少對外國合作伙伴的依賴,還能確保地鐵系統的長期可持續性。

機制已具備,工具已授予,剩下的問題是執行的決心。需要明確發展地鐵是長期的戰略優先事項,不隨任期改變。到2030年擁有187公里地鐵是對胡志明市治理能力和改革勇氣的重大考驗。

如果有效利用修訂的第98號決議,實質性地實施公共交通導向發展,並敢於承擔最終責任,地鐵將不僅僅是鐵路線,而是推動胡志明市進入新發展階段的槓桿——更現代、可持續和更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