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林同省省委檢查委員會發布了第三次會議結果的公告,其中包括對部分嚴重違法黨員執行紀律的內容。
據此,省檢查委員會決定對阮文成先生——原平順省綜合醫院黨委書記、院長(舊職),以及丁世雄先生——原平順省疾病控制中心主任(舊職),採取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
這兩位領導嚴重違反了關於招標的法律規定,給國家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
省檢查委員會認定這些違法行為後果非常嚴重,損害了個人、黨組織以及其所在機關和單位的聲譽。
兩人已被職能部門以“違反招標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根據刑法第222條第3款)起訴並暫時拘留。
此外,省檢查委員會還審查了阮春榮先生——原德仲縣財政計劃科科長(舊職)的違規行為。榮先生在履行任務時缺乏責任心,建議德仲縣人民委員會(舊職)批准南達尼姆河行政中心居民區詳細規劃項目的決算,不符合規定。
然而,由於違規行為已超過黨章規定的紀律處理時效,省檢查委員會未對榮先生髮布紀律處分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