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剛剛頒佈了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的第80號決議;接下來是第十四次黨代會,肯定會有許多戰略性的指導來發展新時期的文化,我和全國從事文學藝術工作的同志們都非常期待。

在胡志明主席的思想以及我們黨在不同時期的路線中,文化始終具有“為國照亮道路”的作用,對整個民族具有開拓和解放的意義。

最近的第80號決議整合了從先前決議中經過實踐檢驗的重要思想(關於建設和發展先進、富有民族特色的越南文化的第八屆五中全會決議;關於建設和滿足國家可持續發展要求的越南文化、人才的第十一屆九次會議第33號決議;關於繼續建設和發展的第十屆政治局第23號決議新時代的文學藝術)。

其中有一個正確、簡潔的論點,體現了黨的戰略眼光:文學藝術是文化中一個非常重要、特別敏感和微妙的領域,是基本需求,有助於建設真善美的越南文化人才,滿足新時代建設和保衛國家的要求。

該路線被具體化為具體的方針、機制、政策和法律,本次第80號決議特別強調了這一體制化任務。

我認為,無論決議多麼好,如果體制化不充分、不繫統、無法保證執行資源……那麼也很難實現既定目標。

因此,集中發展文化產業,使文化真正成為民族的軟實力,也是第80號決議和即將召開的第十四次黨代會的重要任務之一。

其中,各種文學藝術形式(音樂、戲劇、電影、攝影、建築、美術、舞蹈、民間藝術和少數民族藝術)是發展文化產業的素材和基礎。

MV《北布林》因結合了民族和現代元素而在各個領域走紅,電影《紅雨》票房超過7000億越南盾,以及數萬人參加的國家級音樂會直接受到民族文化傳統的啟發和歷史,展示了文化的力量。要想發展文化產業,就必須特別重視文學藝術。

大約15到20年前,人們提到“文化產業”就像一種運動趨勢。

然而什麼是文化產業?有哪些因素構成民族力量、時代力量以及越南人民在文化產業發展中的智慧和靈魂?直到現在,我們才更深入、更全面、更系統地理解。

除了創造發展空間,將重點從管理方式轉向建設性思維,鼓勵年輕人的發展和突破外,第80號決議還明確指出,除了國家資源外,爭取社會資源,包括國內外投資者的貢獻,為文化發展創造更多機會,也非常重要。

相信隨著即將到來的進步以及黨代會和第80號決議的啟發精神,文化產業將在數量和質量上都有所發展。

文化真正滋養民族和越南人民的靈魂和品格,同時也為建設和保衛祖國創造物質財富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