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辦公廳剛剛向財政部和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發出公文,傳達副總理陳紅河關於調整南北西線嘉義-真成段高速公路項目第1組成部分投資方針的指導意見。
考慮到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的提議,副總理責成財政部在1月31日前就上述項目方針調整的審批程序、手續和權限,按照相關規定向地方提供支持和指導。同時,在出現超出權限的問題時向總理報告。
提議將高速公路投資形式從BOT轉為BT
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第1組成部分已於2024年6月經國會通過投資方針,採用公私合作伙伴關係(PPP)模式,總投資額為19.965萬億越南盾,按照BOT(建設-運營-移交)合同實施。
關於資金來源結構,投資者籌集12.134萬億越南盾(不包括9890億越南盾的貸款利息),國家參與資金為6.842萬億越南盾,來自中央預算。
BOT合同已於2025年6月由原平福省人民委員會與Vingroup集團-Techtra聯合體(投資者)以及嘉義-真成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項目企業)簽署。
到2025年11月,項目企業已提交文件,說明遇到的困難並提議將投資形式從BOT轉為BT(建設-移交)。
具體而言,在平福省與同奈省合併、多樂省與林同省合併導致舊省級行政中心發生變化後,該高速公路的性質從一個連接中心-中心的軸線轉變為具有流量分散趨勢的軸線。
這些變動導致交通流量規律、規模和實際及未來流量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不再符合最初的預測情景。在此背景下,標準BOT方案無法再確保項目長期的財務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實際上,國家預算仍需通過建設工程、基礎設施系統(6.842萬億越南盾)的支持款項,以及在流量未達到預測情況下的項目最低收入分享機制,以很大比例參與。
在流量出現諸多不利波動的情況下,國家很可能需要為BOT項目提供財政干預支持…
轉為BT形式的優勢在於,國家將節省項目的預算支出,能夠主動控制項目成本,不承擔產生虧損補償義務的風險,同時利用其他合法資源按照符合法律規定的路線進行支付。
轉為BT形式後,總投資額將減少,審查、重新編制文件、評估和簽署合同的時間將顯著縮短。因此,BT是加快項目進度的最佳形式,特別是在因區域規劃和行政區劃變動而需要全面重新審查的背景下。
建議政府向國會報告批准調整投資形式
據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稱,採用公私合作伙伴關係模式的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受到各省合併的影響。雖然項目起點和終點的位置沒有改變,但需要考慮西原地區經濟軸線轉移的可能性,從而影響項目的財務方案。
該項目獲得中央從2022年中央預算增收中支持約6.842萬億越南盾。因此,將項目合同從BOT調整為BT(100%投資者資金)必須調整項目中的國家資金。
因此,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建議政府向國會報告,批准將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第1組成部分的投資形式從BOT調整為BT。
同時,考慮授權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繼續使用中央支持約6.842萬億越南盾的資金用於該項目。
在將BOT合同調整為BT後,使用國家預算參與項目的資金(約6.842萬億越南盾)向投資者進行支付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