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辦公廳剛剛向財政部和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發出公文,傳達副總理陳紅河關於調整嘉義-真成段西線南北高速公路項目第1組成部分投資方針的指導意見。
考慮到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的提議,副總理委託財政部在1月31日前就上述項目方針調整的程序、手續和決定權限向地方提供支持和指導,並按規定執行。同時,在出現超出權限的問題時向總理報告。
提議將高速公路投資形式從BOT轉為BT
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第1組成部分已於2024年6月經國會通過投資方針,採用公私合作伙伴關係模式,總投資額為19.965萬億越南盾,按BOT合同執行。
關於資金來源結構,投資者籌集12.134萬億越南盾,國家資本參與6.842萬億越南盾,來自中央預算。
BOT合同已於2025年6月由原平福省人民委員會與Vingroup集團-Techtra聯合體簽署。
到2025年11月,項目企業已提交文件,說明困難並提議將投資形式從BOT轉為BT。
具體而言,在平福省與同奈省合併、多樂省與林同省合併後,改變了舊省級行政中心,導致高速公路的性質從連接中心到中心的軸線轉變為具有分散交通流量趨勢的軸線。
這些波動導致交通流量規律和規模發生根本變化,實際和未來流量不再符合初始預測。在此背景下,標準BOT方案無法確保項目的長期財務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實際上,國家預算仍需通過工程建設支持、基礎設施系統以及項目收入最低分享機制等方式,以很大比例參與。
在流量出現不利波動的情況下,國家很可能需要為BOT項目提供財務支持。
轉為BT形式的優勢在於,國家可以節省項目預算支出,能夠主動控制項目成本,不承擔虧損補償義務的風險,同時使用其他合法資源按規定進度支付。
轉為BT形式後,總投資額將顯著減少,審查、重新編制文件、評估和簽署合同的時間也將大幅縮短。因此,BT是加快項目進度的最佳形式,特別是在需要因區域規劃和行政區劃變動而進行全面審查的背景下。
建議政府向國會報告批准調整投資形式
根據同奈省人民委員會的說法,採用公私合作伙伴關係模式的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受到省份合併的影響。雖然項目起點和終點位置未變,但需要考慮西原地區經濟軸線轉移的可能性,從而影響項目財務方案。
該項目獲得中央支持約6.842萬億越南盾,來自2022年中央預算增收。因此,將項目合同從BOT調整為BT必須調整項目中的國家資金來源。
因此,同奈省人民委員會建議政府向國會報告,批准將嘉義-真成高速公路項目第1組成部分的投資形式從BOT調整為BT。
同時考慮繼續委託同奈省人民委員會使用中央支持的約6.842萬億越南盾資金用於項目。
在調整合同形式後,使用國家預算參與項目的資金支付給投資者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