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範明政總理剛剛簽署了第138/QĐ-TTg號決定,完善指導委員會,執行國會關於試點胡志明市發展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決議。
決定明確規定,範明政總理擔任指導委員會主任。指導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是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留光。指導委員會副主任是財政部長阮文勝。
成員包括:陳文山先生(政府辦公廳主任);阮文德先生(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孟雄先生(科學技術部部長);阮德心先生(財政部副部長);張海龍先生(內務部副部長);阮青秀先生(司法部副部長);裴春勇先生(建設部副部長);黎功成先生(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潘氏勝女士(工商部副部長)。
根據決定,指導委員會是一個跨部門協調組織,幫助總理研究、指導、協調解決在組織實施國會第98/2023/QH15號決議(關於試點胡志明市發展特殊機制和政策)和國會第260/2025/QH15號決議(修訂和補充第98/2023/QH15號決議若干條款)過程中的重要、跨部門工作。
指導委員會的任務是幫助總理督促相關部委和機構組織實施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研究並向總理提出方向和解決方案,以解決關於實施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的重要、跨部門問題。
同時,委員會的任務是指導、協調相關部委、機構和組織之間解決關於實施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的重要、跨部門問題;在參謀、提出實施上述兩項決議的解決方案方面緊密、有效地協調。
及時報告超出權限的困難和障礙,並提出解決方案,提交有權機關審議處理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如有)。
執行總理交辦的其他具體任務,涉及實施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