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理範明政剛剛簽署了第138/QĐ-TTg號決定,完善指導委員會以執行國會關於試點胡志明市發展特殊機制和政策的決議。
決定明確指出,總理範明政擔任指導委員會主任。指導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是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留光。指導委員會副主任是財政部長阮文勝。
成員包括:陳文山先生(政府辦公廳主任);阮文德先生(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孟雄先生(科學技術部部長);阮德心先生(財政部副部長);張海龍先生(內務部副部長);阮青秀先生(司法部副部長);裴春勇先生(建設部副部長);黎功成先生(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潘氏勝女士(工商部副部長)。
根據決定,指導委員會是一個跨部門協調組織,協助總理研究、指導和協調解決在組織實施國會關於試點胡志明市發展特殊機制和政策的第98/2023/QH15號決議以及國會關於修改和補充第98/2023/QH15號決議若干條款的第260/2025/QH15號決議過程中的重要跨部門工作。
指導委員會的任務是協助總理督促相關部委和機構組織實施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研究並向總理提出解決關於實施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的重要跨部門問題的方向和方案。
同時,委員會的任務是指揮和協調相關部委、機構和組織解決關於實施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的重要跨部門問題;在參謀和提出實施上述兩項決議的方案方面進行緊密有效的協調。
及時報告超出權限的困難和障礙,並提出解決方案,提交有權機關審議處理實踐中出現的問題(如有)。
執行總理交辦的其他與實施第98號決議和第260號決議相關的具體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