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交通警察局領導批准的計劃,經過巡邏檢查,第六高速公路巡邏檢查隊(第六隊)發現一些客運車輛存在違規行為,例如:座位上未系安全帶。
因此,這一行為將同時對乘客和車主進行處罰。乘客將因“車輛行駛時未系安全帶”被罰款35萬至40萬越南盾。司機將因“車輛行駛時載人未系安全帶”被罰款80萬至100萬越南盾。
1月27日,第六隊代表表示,在巡邏檢查過程中,交通警察已攔截數十輛車,並連續發現和處理多起在甘林-永好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未系安全帶的違規案例。
第六隊代表指出,隨著高速公路上車流量日益增加,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定不僅是法律責任,也是每位交通參與者的意識、道德和文化體現。
實際情況表明,即使是微小的違規行為也可能潛藏嚴重事故風險,直接威脅生命安全。
具體來說,近期第六隊加強處理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導致嚴重損失的行為。
12時40分,職能部門發現G.X.S.(56歲,胡志明市居民)違反“車輛行駛時載人未系安全帶”規定,罰款金額為80萬至100萬越南盾。
15時40分,司機N.T.A.(43歲,胡志明市居民)再次因類似違規行為被發現,適用8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至16時55分,B.T.L.(35歲,胡志明市居民)也因類似違規行為被處理。
此前,10時10分在甘林-永好高速公路上,職能部門也記錄多起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案例,表明部分交通參與者仍存在主觀、輕視系安全帶的情況。
因此,經過數小時出動處理,第六隊已記錄數十起客車乘客未系安全帶的違規案例。
實際上,安全帶是“生命護盾”,有助於在碰撞時減少傷害、降低死亡風險。不繫安全帶不僅是違法行為,還體現了對自身和周圍人員缺乏意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運輸企業和部分民眾仍存在主觀心理,認為系安全帶只是形式,導致違規行為反覆發生。
這是一個需要嚴肅整頓的問題,因為交通安全不僅依賴於職能部門,更首先源於每位個人、每家運輸企業的自覺意識。
第六交通警察隊加強巡邏、檢查和嚴格處理,不僅旨在處罰,更重要的是提高社區意識,培養遵守交通法規的習慣,形成安全、文明、負責的交通文化。
第六隊代表還表示,為了自身和周圍人員的安全,乘坐客運車輛時,每位乘客應主動在客車座位和臥鋪車上已配備的位置繫好安全帶。
僅一個簡單動作,卻能在發生碰撞或路上突發情況時幫助減少傷害、保護生命。為每次旅程繫好安全帶,保護自己,為家庭帶來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