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副總理陳紅河主持關於修改和補充公路領域規定的草案會議,他指出許多電動自行車等車輛設計速度高,但駕駛者無需學習、考試和獲得駕照。他要求研究補充適合這類車輛的管理規定。
副總理認為,目前導致事故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多種速度不同的車輛在同一路線上行駛。許多路線設計為汽車高速行駛,但仍有摩托車、自行車、三輪摩托車和四輪電動車參與,增加了碰撞風險。因此,這些內容必須在法律文件中具體規定。
對於四輪電動車,副總理陳紅河建議僅允許在設有專用車道或限速最高30公里/小時的區域活動。行駛速度超過30公里/小時的路線必須禁止這類車輛。他責成公安部和建設部審查並確定不允許四輪電動車行駛的路線。
公安部交通警察局副局長範光輝大校表示,許多地方已允許裝有發動機的四輪電動車在國道、省道上與汽車、集裝箱車和摩托車一起行駛,增加了事故風險。公安部與公路局和建設部合作,提議僅允許電動車在設有專用車道的路線上活動。基礎設施充足的地方可以安排一條車道用於旅遊和經濟發展,同時確保交通安全秩序。

收緊雙層臥鋪客車的條件
關於雙層臥鋪客車,範光輝大校表示,近期山區發生了多起嚴重事故,主要發生在陡峭的山路上。這類車輛與歐洲的雙層巴士有許多相似之處,後者主要在平原地區活動。
基於這一實際情況,公安部提議立即制定審查和評估雙層臥鋪客車在山區影響的路線圖,同時在急彎、大坡度和逃生路段補充基礎設施以預防風險。從長遠來看,需要調整法律規定,以更適應該類車輛的地形條件。
司法部副部長鄧黃英表示,各部委基本同意禁止雙層臥鋪客車在三級公路和山區三級公路上活動。然而,為了避免對企業造成突然影響,她提議按照路線圖實施,有過渡時間,結合基礎設施審查和支持措施。
財政部副部長杜成忠認為,只應允許雙層客車在高速公路或平坦直線上行駛,堅決禁止在不確保安全的路段活動。
會議總結時,副總理陳紅河評估雙層臥鋪客車通常服務於旅遊,適合平坦地形。對於多山陡峭的山區,雙層巴士基本不適合,如果活動必須有單獨標準。他要求建設部儘快頒佈針對山區雙層臥鋪客車的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將不得活動。公安部將審查與駕駛條件相關的法規,包括駕照、健康狀況和車輛操控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