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胡志明市公安調查機構表示已立案起訴,起訴嫌疑人武氏秋鶯、曾氏美和與曾黃榮,以調查“非法生產、銷售有毒物質”罪。
砷可能導致牙槽骨壞死
此前2025年12月15日,胡志明市公安經濟警察局配合安東坊公安與市工商廳檢查經營牙科設備商店的個體戶(位於安東坊吳權公寓)。
在此,職能部門發現該機構正在銷售“砷藍5克”產品及多瓶“牙髓失活膏”(通常稱為牙科用牙髓失活劑),但未能出示證明合法來源的發票、憑證。
胡志明市刑事科學分院的鑑定結果確認送檢樣本均含有三氧化二砷(As₂O₃)——砷,屬於法律規定需特別管控的化學品清單,可能致癌並對人體健康造成多種嚴重危害。
統一醫院(胡志明市)高級牙科技術中心主任阮英寧醫生表示,過去砷曾用於牙科,主要用於牙髓治療,特別是用於殺死牙髓。
然而,由於其毒性極高且可能引發多種嚴重併發症,該方法現已不再適用,且在現代醫學中不建議使用。
若使用不當,砷可能導致牙齒周圍組織壞死,使軟組織溶解,影響牙齦,甚至導致牙槽骨壞死。在嚴重情況下,受損的牙齦和骨骼區域可能潰爛、暴露骨骼,使患者疼痛劇烈且難以治療。
據英寧醫生稱,儘管目前仍有一些小型牙科機構使用砷,但主要是由於過去的習慣。
實際上,在正規醫院和培訓機構,砷已不再使用,也不再在牙科醫生培訓課程中教授。
目前普遍應用的安全治療方法是局部麻醉,然後進行牙髓摘除。這種方法使患者無痛,限制感染風險,且不會導致組織或骨骼壞死。
關於砷中毒風險,在牙科中,置於牙齒內的砷量通常非常小,因此主要產生局部影響,很少引起全身影響。然而,若使用高劑量或反覆多次使用,砷仍有中毒風險,甚至導致慢性中毒狀態。
大多數醫院和牙科機構已不再使用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胡志明市一家頂級醫院牙科領域的專家表示,含有甲醛、甲酚、多聚甲醛和砷化合物的化學物質已被用於在麻醉無效時殺死嚴重發炎的牙髓組織。
儘管這些物質在緩解牙痛治療中有用,但許多報告顯示其存在不良副作用,從牙齦剝脫到牙槽骨壞死或局部骨髓炎。
“在殺死牙髓組織時,它同時可能損傷健康組織,對身體產生長期影響。因此,世界及越南醫療行業已逐漸限制,最終不建議在牙科中使用含砷製劑”,該醫生表示。
實際上,目前大多數醫院和牙科機構已轉向麻醉、現代治療方法,完全替代砷的使用。
在法律層面,用於醫療治療的產品必須來源明確,獲得衛生部批准流通。
個人自行購買工業化學品、配製並用於牙科的行為是違規行為,不僅違反法律規定,還直接威脅公眾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