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用支付賬戶可能被罰款2.5億越南盾。當化妝品廣告不使用醫療機構、醫生、藥劑師、醫務人員等的圖像、服裝、姓名、信件、文章時…
冒用支付賬戶可能被罰款高達2.5億越南盾
政府第340/2025號法令詳細規定了貨幣和銀行領域行政違規的處罰標準,自2月9日起生效,規定對開設或維護匿名、冒用支付賬戶的個人處以2億至2.5億越南盾的罰款。
此外,違規者還必須將因違規行為獲得的非法利潤上繳國家預算。
購買、出售、出租支付賬戶的個人,如果涉及1至10個支付賬戶,可能被處以1億至1.5億越南盾的罰款;如果涉及10個以上支付賬戶但未達到刑事追責程度,可能被處以1.5億至2億越南盾的罰款。違規個人還必須將非法利潤上繳國家預算。
加強對黃金經營違規的處罰
同樣根據第340/2025號法令,常見違規行為如與無許可證的組織買賣金條、使用黃金作為支付手段,若多次違規可能被警告或處以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的罰款。
關於經營流程的違規(未通過賬戶支付、未標價、未公佈標準、未標註珠寶和工藝品黃金標籤)將被處以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的罰款。
對於更嚴重的違規行為,罰款可能增至8000萬至1億越南盾,甚至1.4億至1.8億越南盾或3億至4億越南盾,針對無許可證經營金條或非法進出口黃金的情況。
除了罰款,職能部門還可以採取補充措施,如沒收贓物、暫停活動6至12個月或吊銷許可證。對違規組織的罰款是個人罰款的兩倍。
個人所得稅結算地點的變更
根據詳細規定《稅收管理法》的第373/2025號法令,自2月14日起生效,對在兩個或以上地點有工資、薪酬收入的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結算進行了調整。
具體而言,在兩個或以上地點有扣繳稅款的居住個人,將在管理年度內最大收入支付組織的稅務機關提交結算文件。如果有多個大額收入來源,納稅人可以選擇管理這些支付組織的稅務機關之一進行結算。
新法令補充了支持納稅人的機制:如果個人提交結算文件的地點不正確,接收文件的稅務機關將主動將文件轉交給基於稅務行業數據庫的有權稅務機關,而不是要求納稅人重新辦理手續。
禁止在化妝品廣告中使用醫生、藥劑師服裝
政府第342/2025號法令第4條第4款規定了化妝品廣告內容的要求。具體而言,化妝品廣告內容必須包含以下強制信息:化妝品名稱;化妝品的功能、用途;化妝品產品公告組織或個人的名稱、地址;根據國際協議規定的警告。化妝品廣告不得誤導產品為藥品。
在廣播、電視上發佈的化妝品廣告必須清晰朗讀化妝品名稱、功能、用途以及根據國際協議規定的警告。電視廣告時長少於30秒時,無需朗讀警告,但必須以文字形式體現,並確保向接收者提供完整信息。
在化妝品廣告中不得使用醫療機構、醫生、藥劑師、醫務人員等的圖像、服裝、姓名、信件、文章。
網絡視頻廣告須在5秒後可關閉
政府第342/2025號法令自2月15日起生效。據此,該法令第17條規定,自2月15日起,網絡非固定區域的視頻廣告必須在5秒後可關閉。
非固定區域廣告是指在在線服務界面的位置、時間不固定的廣告,完全或部分遮擋主要內容,並中斷用戶獲取信息。
靜態圖像廣告的關閉等待時間;動態圖像序列、視頻廣告的關閉等待時間最長為5秒。
必須安排圖標和流程指南,以便用戶報告違法廣告內容,並選擇拒絕、關閉或不觀看不合適的廣告。違法廣告的報告必須及時接收、處理,並依法向用戶通報結果。
食品廣告必須包含的短語
第342/2025號法令第5條第3款b點第2項也規定了食品廣告內容的要求。據此,食品廣告內容必須包含以下強制信息:食品名稱;負責產品的組織或個人的名稱、地址。保健食品廣告必須包含短語:“保健食品”;
補充食品廣告必須包含短語:“補充食品”;醫用營養食品廣告必須包含短語“醫用營養食品”和“在醫務人員監督下供患者使用”;
特殊飲食用途食品廣告必須包含短語:“(具體使用該產品的對象)的營養產品”。
此外,還必須包含建議語句“本產品不是藥品,不具有替代藥物治療疾病的作用”。
警惕剪接新聞圖片進行加密貨幣廣告

Facebook上的一些賬戶正在模糊名稱,使用國內傳統新聞媒體的標誌和界面,針對越南人進行加密貨幣廣告…
一個名為“民智”(可能被誤解為民智報)的賬戶發佈廣告:“通過幣安桌面版升級您的交易體驗。新用戶激勵計劃現已在PC平臺上開放”。下方卻是越南快訊電子報的界面圖像,以及呼籲安裝與加密貨幣相關軟件並提供優惠的信息。
一個“仿冒”賬戶,容易被誤解為越南快訊報並使用該報標誌,以短篇漫畫圖片形式呼籲用戶下載加密貨幣軟件。
西貢經濟時報英文版的界面圖像也“附上”了同一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廣告內容。還有賬戶發佈類似青年報界面的圖片,並附有大幅圖片呼籲立即參與加密貨幣交易以獲利。
嘗試從這些報紙搜索相關信息當然找不到,因為只是有目的地剪接圖片到非法、偽造的廣告內容中。一些賬戶剪接國際報紙和越南國內報紙、電子新聞網站的界面圖像,讓觀眾誤以為國內報紙正在宣傳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工具、分析應用。臨近春節,廣告的狡猾和詭計更加明顯。
所有公民、網絡用戶需要警惕,僅從官方渠道參考和接收信息。投資者應選擇最合法、安全的投資渠道,避免因網絡上氾濫的廣告而損失金錢和個人信息風險。
此外,職能部門、新聞媒體機構需要迅速反映上述偽造、欺詐行為,並向讀者、公眾廣泛警告。
廣告公開出現在網絡上,未被阻止、處理,可能引起觀眾誤解,反之亦然,影響報紙的品牌和聲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