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日上午舉行的“將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付諸實踐”研討會上,阮春勝教授認為,為了實現發展目標,包括今年起經濟增長超過10%,需要通過績效指標系統建立執行監督機制。
每個級別、每個部門必須以產出產品為基礎制定評估指標,並與負責人責任掛鉤。在中央,這一指標與制度建設和創造發展動力相關;在地方則需要專注於投資環境和組織執行能力。
他強調需要建立社會信任指數來衡量治理效率和服務人民的質量。同時,還需要處理未完成任務幹部和公務員的機制。無法勝任工作的人員必須及時更換,以免阻礙發展進程;同時根據任務完成良好、完成和未完成的程度設定評估門檻。

中央理論委員會主席指出,在執行過程中必須確保進度但不犧牲質量。為此,需要為負責人建立評估指標系統,同時考慮制定個人行動計劃,以向黨、國家和人民承諾責任。他認為這種做法將克服任務提出但執行緩慢或不到位的狀況。
根據阮春勝教授的說法,必須建立公開監督機制,定期報告執行結果。表現良好者應受獎勵,表現不佳者應受處理並調離不合適的崗位。每個級別、每個機構都有負責的聯絡點,避免推諉和逃避責任的情況。
他強調第十四次代表大會的精神是行動大會,專注於克服執行組織方面的薄弱環節。回顧總書記蘇林在閉幕會議上的講話,他認為提出的要求是言行一致,立即行動,正確行動,堅決行動和堅持到底。為了實現這一點,每項任務必須明確責任人、資源和可衡量的結果。
關於發展目標,阮春勝教授認為第十四次代表大會決議設定了到2045年的長期願景,但當前需要實現到2030年成為高收入中等發展中國家的目標。為此,從今年起就必須努力實現兩位數增長。舊的執行緩慢、半任期才開始的做法已不再適用,而必須從任期一開始就著手實施。
他還提醒所有機構和單位必須以實際結果作為唯一衡量標準,而不是追求形式、運動或文件、會議的數量。

中央理論委員會常務副主席謝玉晉教授引述胡志明主席的觀點,認為一切事情的成功或失敗都取決於幹部的好壞。因此,如果無法選拔出有足夠水平、有責任感和真正大公無私的幹部隊伍,就難以完成提出的重大任務。
他建議基於標準、公開、透明的原則建立幹部選拔機制,克服地方主義和利己主義的狀況。授予領導幹部權力必須與責任和公務道德緊密相連。幹部不僅需要有能力,還必須具備耐力、責任感和對工作、對人民的忠誠。
謝玉晉教授還強調,待遇政策必須相稱,不僅針對優秀專家,還包括政治體系中基層工作隊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