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菸草危害防控法》實施十多年後,衛生部正在徵求修訂補充草案的意見,以加強保護民眾健康免受菸草影響的風險。
完全禁止在室內和教育機構吸菸
據此,修訂草案旨在更嚴格地管控公共場所吸菸,補充完全禁止吸菸的地點,同時逐步縮小允許設置專門吸菸區的空間。
根據現行規定,醫療機構、教育機構(除學院、大學、研究院外)、專門為兒童提供的護理、撫養、娛樂場所以及火災爆炸高風險場所,完全禁止在室內和範圍內吸菸。
此外,其他一些地點如工作場所、學院、大學、研究院僅禁止在室內吸菸,室外範圍尚未完全禁止。
衛生部提議補充完全禁止吸菸的地點,包括所有教育機構,不排除學院、大學、研究院。
特別是,衛生部提議對所有室內地點完全禁止吸菸,除非有按規定設置專門吸菸區的情況。
與此同時,現行規定僅對工作場所、學院、大學、研究院、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完全禁止在室內吸菸。
因此,草案已最大限度地補充完全禁止在室內吸菸的地點,以建設無煙環境。
室內吸菸場所需確保“標準”
除了擴大禁止範圍外,衛生部提議允許一些特殊地點禁止在室內吸菸,但可以設置專門吸菸區。
據此,僅剩一些地點如國際航班機場隔離區;酒吧、卡拉OK、舞廳、酒店和旅遊住宿設施(不屬於火災爆炸高風險區域);船舶和火車可以考慮設置吸菸區。
這些區域必須有獨立的房間和通風系統,配備菸灰缸、明確標識,並配備齊全的消防設備。衛生部被授權規定專門吸菸區的具體標準,以確保統一和有效的實施。
草案還擴大了戒菸的法律框架,首次將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的戒菸納入諮詢、治療、醫療人力資源培訓和支持戒菸藥物生產的政策規定。
然而,許多意見也認為起草機構在頒佈規定時需要仔細考慮可行性。同時要有具體、明確、全面的政策影響評估報告,確保法律不僅在政策上嚴格,而且真正融入生活。
徹底阻止新型菸草
近期,已記錄多起因使用電子煙導致的中毒案例,主要發生在學生年齡段,包括女性。
面對這一現狀,衛生部提議全面禁止新型菸草,包括電子煙、加熱菸草和其他新型菸草。
據起草機構稱,禁止規定不僅限於商業活動,還包括儲存、運輸、過境、使用、廣告和促銷。
法律草案還通過澄清“其他新型菸草”的概念擴大調整範圍,涵蓋含尼古丁的各種形式產品,如尼古丁袋、吸入式、水煙和類似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