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掌握情況、宣傳、動員回收武器、爆炸物、輔助工具和鞭炮的工作,大祿鄉公安已接收了轄區內居民按規定自願上交的數百枚自制鞭炮、爆竹。
具體而言,2月8日,T.Q.先生(57歲,居住在大祿鄉義中村)來到大祿鄉公安派出所上交了59枚自制紙鞭炮和39枚爆竹。
隨後在2月11日,T.X.T.先生(52歲,同樣居住在義中村)自願上交了36枚自制鞭炮和127枚爆竹。
全部鞭炮包括95枚自制紙鞭炮和166枚爆竹,已由大祿鄉公安按規定製作接收記錄、管理和處理。
這一結果不僅反映了掌握情況、宣傳、動員回收鞭炮工作的實際效果,還肯定了峴港市公安力量在基層早期、遠程預防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公安機關認為,居民主動認識到違法行為、自覺上交鞭炮,表明守法意識日益提高,社區責任感得到發揚,為維護安全、秩序和建設安全、文明地區做出了重要貢獻。
據公安力量介紹,鞭炮、自制鞭炮潛藏著爆炸風險,可能導致傷害,嚴重影響居民的安全、秩序以及生命和財產安全。任何非法儲存、使用、買賣鞭炮的行為都將依法嚴肅處理。
居民需要提高守法意識,不參與、不支持違法行為;當發現非法儲存、使用鞭炮的情況時,及時向最近的公安機關報告以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