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此,在2026年至2027年階段,完成修訂和補充行政機構組織和運作的制度體系,確保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的法律基礎統一、協調、穩定、可行,使政府運作順暢、持續、有效和高效。
與此同時,另一個被強調的問題是改革公務員的工資制度、獎金制度和多樣化待遇政策。
安排事業單位、學校、醫療機構
完善公共事業單位管理機制改革、財務自主機制的制度和政策,安排事業單位、學校、醫療機構、國有企業。
在2028年至2030年階段,建立公平、協調、統一、公開、透明和可行的法律體系。建設一支專業、高質量、數量合理、結構合理的公務員隊伍;各級幹部,特別是戰略級幹部,具備足夠的品德、能力和威信。
民眾和企業在接受和辦理行政手續時的滿意度至少達到95%。其中,在土地、建設、投資領域的行政手續辦理滿意度至少達到90%。
核心任務是繼續突破建設和完善制度,釋放所有發展資源;將此視為“突破中的突破”,國家的競爭優勢。
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創造便利、暢通、透明、安全、合規成本低的法律環境;促進創新創業,改善穩定投資和營商環境。
繼續審查和完善所有制和發展各經濟成分的制度,確保實質性的經營自由權、財產所有權和合同自由權,各經濟成分企業之間的平等。
建設和完善促進私營經濟強勁發展的制度、機制和政策,使其成為經濟最重要的動力。
繼續嚴格控制在制定和頒佈法律規範文件過程中頒佈行政手續規定,特別是與民眾和企業相關的行政手續,確保新頒佈的行政手續真正必要、簡單、易懂、易執行。
改革組織機構,消除“請託”機制
關於組織機構改革,繼續審查和完善職能、任務和組織機構的規定,避免職能和任務重疊。大力推進分權、授權,同時建立權力控制機制,消除“請託”機制。
另一個核心任務是改革公務員制度。其中,完善法律政策機制,有效實施公務員招聘、安排、使用、待遇的特殊機制,以實現公務員招聘、安排、使用、待遇的突破性解決方案。
研究和建設越南人才國家數據庫;建立定期跟蹤、評估、篩選的公開、透明機制。
審查、建設和完善與各機關、單位、組織職能、任務相適應的職位,作為公務員招聘、任命、使用的基礎。改革公務員的工資制度、獎金制度和多樣化待遇政策。
更新公務員培訓計劃、材料、方法,從內容導向轉向職位導向和職位能力框架。加強行政紀律、問責制和預防公共服務中的腐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