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計劃的目標是提高生育率,在全國範圍內達到並維持替代生育水平,以滿足人力資源需求,有助於成功實施到2030年的越南人口戰略,確保國家快速、可持續發展。

該計劃力爭到2030年,全國總生育率每年平均增長2%。超過95%的育齡夫婦、男性和女性將獲得關於結婚、生育的信息,以在全國範圍內達到並維持替代生育水平。100%的省份和城市實施支持夫婦和個人生育、撫養孩子的政策。

為實現上述目標,該計劃提出了具體解決方案,如:加強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加大宣傳力度,推動行為改變;調整和完善支持、鼓勵政策;擴大獲得生殖健康、計劃生育及相關服務的機會…

其中,該計劃進一步深化將人口政策重心轉向人口與發展,將生育率調整至在全國範圍內達到並維持替代生育水平。

統一領導和指導動員、鼓勵、支持夫婦和個人生育、撫養孩子、建設進步、幸福家庭的認識。

重點領導和指導提高生育率,關注生育率低於替代水平的地區,以在全國範圍內達到並維持替代生育水平,這是確保人力資源的最重要條件,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民族永續的最基本前提。

加大宣傳、動員活動的力度,形式多樣、豐富、生動、吸引人和有說服力。提高大眾媒體傳播效果,注重使用多媒體、互聯網和社交媒體。

合理利用文化、文藝、娛樂形式。發揮對公眾、家庭和家族有影響力的人的作用,如政治、科學、文化、藝術、體育領域的知名人士,村老、寨長…

特別關注加大直接傳播活動,尤其是通過合作者、宣傳員、鄉村衛生員在家庭和社區進行的傳播活動。

同時,該計劃審查並提出修改不符合達到並穩固維持替代生育水平目標的規定,特別是現行人口政策違規處理規定。

建議頒佈關於提高每位幹部、黨員在生育、撫養孩子、建設進步、幸福家庭方面的先鋒、模範作用的規定,以達到並維持替代生育水平。

根據經濟社會條件和國家預算平衡能力,各省、市制定支持夫婦和個人生育、撫養孩子的政策,以達到並維持可持續的替代生育水平;優先考慮生育率低於替代水平的省份、城市和人口極少的少數民族。

在分析、評估勞動、就業、住房、社會福利、教育、醫療等政策對少生孩子的影響的基礎上,補充支持、鼓勵夫婦生育、生育兩個孩子、女性在35歲前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制定和實施適當的干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