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越南通訊社報道,2月2日,北寧省財政廳就政府監察對安慶-北江熱電廠項目的結論舉行新聞發佈會,該項目由安慶-北江熱電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
加快責任處理
根據北寧省財政廳的報告,安慶-北江熱電廠位於原北江省陸南縣武社鄉(現為北寧省錦里鄉)。
預計使用土地面積超過89公頃。投資目標是通過熱力方法發電,經營電力。
熱電廠裝機容量為650兆瓦,項目總投資超過2.25萬億越南盾。
根據總理指示,政府監察已發佈結論,明確指出安慶-北江熱電廠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限制。
因此,政府監察建議北寧省人民委員會、北寧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導對各個時期的相關集體、個人、組織和單位進行檢討和責任處理,同時審查和處理違規行為。
據北寧省財政廳副廳長武氏芳草表示,省人民委員會和北寧省人民委員會主席已指導相關部門、行業和地方制定檢討、責任處理和糾正不足、限制及違規的計劃。
截至目前,各機關和單位正在完善根據職能和任務的處理方案,預計在2026年第一季度完成。
針對安慶-北江熱電股份公司在平整場地、侵佔土地和違規建設方面的違規行為,錦里鄉人民委員會主席已發佈行政處罰決定,罰款金額近4.35億越南盾。隨後,企業已執行罰款繳納,並正在按要求進行整改和歸還場地。
安慶-北江熱電公司也已提交文件,建議終止武社工業區集群基礎設施投資項目。截至目前,工商廳已彙總各方意見,並組織審查和審核相關規定,以報告省人民委員會審議決定。

多項違規,進度延遲
此前,政府監察已發佈關於工商部管理領域存在困難和障礙的項目的結論。
值得注意的是,安慶-北江熱電廠項目在將裝機容量從100兆瓦調整至650兆瓦時,政府監察確定工商部在未採納相關機構意見的情況下,向總理建議批准擴大裝機規模,因此未能充分確定投資方的財務能力。
部分參與編制、審核和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個人資質文件不符合規定。灰渣堆放場規劃位置違反堤防保護走廊。
投資方自有資金不足,不符合政府擔保貸款的條件和比例,因此必須改變貸款來源,導致項目延期。安慶公司也未執行項目履約保證金。
項目不屬於為經濟社會發展而劃撥土地的對象,因此省裡為項目收回土地違反規定…
關於進度,政府監察確定責任在於工商部及相關單位,如能源總局(現為電力局)、地方工業局(現為創新、綠色轉型和工業促進局);原北江省人民委員會、原北江省相關部門、原陸南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