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在中央專職國會代表見面會上,國會主席陳青敏要求國會機關和國會辦公廳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為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早做準備、長遠規劃,確保周到、科學、高效。

新一屆國會的第一次會議應在選舉之日起最遲60天內召開。實際上,近幾屆國會均在7月開幕首次會議,如第十五屆國會於2021年7月20日開幕。

在第一次會議上,國會將集中完善國家機器,併為整個任期確立活動框架。具體而言,國會將聽取選舉結果報告,確認代表資格;選舉和批准關鍵領導職務,如國會主席、國家主席、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同時根據總理提議,批准政府結構和人事。

國會還將成立和完善其機構,並通過法律制定計劃、監督計劃、整個任期的會議計劃,為未來五年的立法和監督活動奠定基礎。

首次會議後,國會每年定期召開兩次會議。年中會議於5月20日開幕,年末會議於10月20日開始;若遇休息日或星期五,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此外,國會可根據國家主席、國會常務委員會、總理或至少三分之一國會代表的提議召開特別會議。

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預計於4月6日開幕

2025年中,國會已同意縮短第十五屆國會和各級人民議會2021-2026年任期。根據決議,第十六屆國會代表和各級人民議會2026-2031年任期代表的選舉日定於2026年3月15日星期日。對於新一屆各級人民議會,第一次會議應在選舉之日起最遲45天內召開。

國會副主席阮氏清表示,縮短時間是必要的,旨在縮小2026年初全國黨代會與新一屆國會和人民議會第一次會議之間的間隔,確保在分配新一屆委員到黨、國家、政府、祖國陣線和社會政治組織的機構時保持同步、連貫、穩定和連續性。儘早完善機器也有助於各級黨委及時部署第十四次黨代會和各級黨代會的決議。

在見面會上,國會主席陳青敏強調,2026年的核心任務是指導成功組織第十六屆國會和各級人民議會2026-2031年任期的選舉。2025年,第十五屆國會已完成政治局、書記處、中央委員會和總書記蘇林交辦的任務;其中通過了89項法律。

國會主席要求國會黨委常務委員會、國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具體、切實的行動計劃,早日將黨的決議落到實處;同時建議國會機關幹部、公務員提高立法、最高監督和決定國家重大問題的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