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峴港市軍事指揮部副指揮長兼參謀長陳光正上校表示,職能部門正在追蹤2月17日和22日涉嫌侵犯飛行安全走廊的三個飛行物體。初步信息基於機組報告,尚無法確認是無人機還是其他物體。
這些目標通過雷達信號在遠距離被記錄,有時距離跑道頭26-30公里或6-7公里,高度300-400米,因此很難用肉眼識別。據陳上校稱,至今職能部門尚未確定物體及操作者以進行處理。

峴港市軍事指揮部已與市公安局、邊防部隊及相關力量合作,劃定區域、收集證據,追查操作飛行設備侵入禁區的組織和個人。各單位還加強機場周邊巡邏,增加觀察設備、無人機探測和壓制設備;安排人員和技術設備嚴格管理轄區,加強自發飛行活動控制並加大宣傳力度。
從2月17日至22日,峴港國際機場記錄了三次機組關於飛行物體侵入禁飛區、起降走廊的報告。這些情況迫使多架飛機盤旋等待、調整進近方式,導致延誤並潛藏安全風險。
峴港市軍事指揮部建議組織和個人不要在機場、國防安全工程及禁區和限制飛行區域擅自使用無人機;民眾發現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職能部門及時處理。
根據第288/2025號法令,未經許可飛行、侵入禁區或不服從控制的行為均被嚴禁,可能被罰款3000-4000萬越南盾並沒收設備。國防部第146/2025號通知規定,無人機操作者必須經過培訓,飛行前按標準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