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政治局和書記處組織全國會議,研究、學習、貫徹和執行關於發展國有經濟的第79號決議以及關於發展越南文化的第80號決議。總書記蘇林、國家主席梁強、總理範明政、國會主席陳青敏、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繡出席在國會大廈延鴻廳舉行的會議;超過200萬代表在各分會場參加。

在介紹第80號決議的新問題和核心議題時,政治局委員、黨中央書記、中央宣教與民運部部長鄭文決表示,這份文件是在特殊背景下準備的。2025年,黨在關鍵領域發佈了7項戰略突破性決議,同時完善了提交第十四屆大會的政治報告草案。因此,第80號決議並非孤立存在,而是與新紀元國家發展導向同步、兼容。

他強調,自革新以來,黨已發佈多項關於文化的決議,如1987年的第05號決議、1998年八屆五中全會決議、2014年十一屆第33號決議。第80號決議繼承了這些基礎,但在國家進入快速可持續發展階段、世界在價值觀、文化產業和文化影響力方面競爭激烈的背景下,提出了更高要求。

文化是國家發展的支柱之一

文化不僅是精神基礎

其中一個重要變化在於對文化地位的看法。如果以前文化被確定為社會的精神基礎,那麼第80號決議則確認文化、人民是發展的基礎,必須真正成為國家的堅實基礎。決議要求整個政治體系充分認識文化的基礎作用和內生力量,將文化視為直接構成國家發展能力的要素,而不僅僅是精神生活領域。

在此基礎上,文化首次被確定為發展的四大支柱之一,與政治、經濟、社會並列。同時,文化還被置於快速和可持續發展的調節器角色。

據鄭文決表示,既然是支柱,就不能輕視。只注重經濟增長而忽視建設人民、建設文化環境的傾向將無法確保可持續發展。文化必須滲透到政治、經濟、社會、環境乃至國防、安全、外交等各個方面;必須體現在所有規劃、計劃、方案、項目中,具有高標準和長遠視野。

首次,第80號決議提出了文化是調節器的概念。文化通過每個人的價值觀和規範進行調節,幫助協調人與自然、社會、社區及自身的關係。法律通過制裁來調整,而文化則從內部調整,在宏觀和微觀層面創造和諧。這被視為處理第十三屆大會文件提出的國家重大關係的基礎,確保管理不極端、不片面。

文化是國家發展的支柱之一

文化與政治、經濟並駕齊驅

第80號決議不僅將文化置於同等地位,而且是與政治、經濟、社會並駕齊驅。據鄭文決表示,這種問題設定方式顯示了文化在定位國家和建設軟實力方面地位的新視野。

在價值觀競爭日益明顯的背景下,決議要求建設文化安全、人民安全和數字文化主權的陣勢。這一陣勢的內涵包括充分發揮越南人民的價值觀和力量;和諧處理文化內部關係;結合建設與抵制、傳統與現代、民族與國際;集中資源於愛國主義、民族獨立和社會主義的主流;建設從家庭、學校、社區到數字空間的健康文化環境。

決議還要求主動、積極融入國際文化,使越南成為區域和世界級文化、藝術活動的目的地。各機構也堅決處理有害、反文化、虛假信息,建設對外來文化偏差影響的抵抗力,尤其是在跨境在線平臺上。

首次,文化發展目標被明確量化。文化產業力爭到2030年貢獻GDP的7%,到2045年貢獻9%,形成5-10個國家品牌。決議要求每年國家預算總支出的至少2%用於文化,並根據實際需求逐步增加。據中央宣教與民運部部長表示,這與過去幾年實際支出未達到1.8%的決定相比是一個突破。

關於發展動力,決議確定發展科學、技術、創新、文化領域的數字化轉型是三大突破之一;要求建立特殊機制和政策,發佈數字空間行為準則,淨化數字文化環境,形成數字文化生態系統。管理思維也從管理轉向建設、服務和現代文化治理。

文化是國家發展的支柱之一

人民仍是中心

貫穿決議的是建設人民的目標。文件強調發展文化是為了完善人民人格,建設人民是為了發展文化。同步實施文化價值體系、國家價值體系、家庭價值體系和越南人民標準被視為指導社會行為、調節偏差表現、結合文化調節和法律調整的解決方案。

為確保實施,決議結合三個關鍵要素:投資、完善文化基礎設施,特別是達到區域和國際水平的國家規模設施;動員和有效利用資源,增加公共投資,突出重點和重點領域,吸引社會投資;制定高質量人力資源發展戰略,特別是領導、管理、戰略級幹部以及國內外專家網絡。

在專題結束時,中央宣教與民運部部長鄭文決強調,組織實施必須同步進行,嚴格監督,發揮人民的主體作用、幹部和黨員的模範作用以及知識分子、文藝工作者、企業家、武裝力量的先鋒作用,使文化真正成為新紀元國家發展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