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鴻福是2024年《青年報》系列報道《25年命案仍未了結》中的人物。
堅江省人民檢察院(現為安江省人民檢察院)於2001年11月26日簽發的第06/KSĐT-TA號終止對阮鴻福先生嫌疑人身份的決定,由安江省人民檢察院於2026年2月25日交付給阮鴻福先生。
上述決定內容為:1999年6月13日約18時,因矛盾,阮氏碧翠與阮氏夢泉發生鬥毆。阮鴻福與阮氏蓮(翠的父母)趕到現場看到此事……蓮上前抓住夢泉的頭髮毆打,鄭烏芳見狀大聲喊叫並阻止。
聽到喊聲,阮文秋走向鬥毆地點時被鄧解放(翠的丈夫)踢了兩腳,秋先生回家。同日20時,秋先生在送醫途中因內出血死亡。
調查過程中,一些證詞(受害方)稱:當秋先生走過來時,阮鴻福踢倒秋先生使其摔倒在地,但其他證詞(嫌疑方)否認並堅稱阮鴻福沒有踢秋先生。阮鴻福本人不認罪。
因此,沒有確鑿依據認定阮鴻福踢了秋先生,而只能認定阮鴻福有“未救助處於生命危險狀態的人”的行為。
另一方面,此案中已審判鄧解放犯殺人罪(判決已生效),對阮鴻福先生的調查期限已過,因此堅江省人民檢察院已終止對阮鴻福先生的嫌疑人身份。
被終止嫌疑人身份卻不知情?
如《青年在線》所報道,在整個訴訟過程中,阮鴻福先生申訴冤屈。最高人民法院設在胡志明市的二審法院撤銷了與阮鴻福先生相關的部分案件以重新調查。隨後,阮鴻福先生獲得堅江省人民法院作出釋放決定。
超過25年來,阮鴻福先生遞交多份申訴書,但未得到相關訴訟機關的回覆。
直到2024年底,通過《青年在線》,阮鴻福先生才得知自己已於2001年被終止嫌疑人身份。此時,堅江省(舊)人民檢察院代表解釋:“不知道以前同事是否已送達,所以也不敢送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