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4個允許外國組織和個人擁有的住宅項目

該目錄隨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公函公佈,旨在透明化符合條件的項目信息,為向外國人頒發住房所有權證書提供依據,並符合相關規定。

在公佈的24個項目中,大部分集中在胡志明市南部新城區(原第七郡),由富美興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方。該區域許多熟悉項目被列入目錄,如Sky Garden 2公寓樓 – R1-2地塊、H29-3高層公寓區(美福)、H6-1住宅區(美福)、S1-3高層住宅區(Green View)、美景街第二階段(美安)、MD3-1、MD4-1住宅區地塊、CR5-1B、CR5-2、C12B-2、C17-2、CR9等地塊。

這些項目用地面積從超過2,000平方米到近20,000平方米不等,位於富美興新城區的富美、新豐(現為新美、新興)坊。

除了南部區域,目錄還記錄了胡志明市東部的一些項目。這些項目包括幸福公寓區(由C-Holdings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羅盧路的公寓區項目;位於平徵坊梅志壽路36號的高層住宅結合商業、服務和辦公樓的綜合項目。隆長坊住宅區,面積超過149,000平方米,被認為是目錄中用地規模最大的項目之一。

另一個項目是平新公寓(現屬新東協坊)也被列入允許外國組織和個人擁有的名單。

公佈符合條件的項目目錄旨在執行《住房法》及相關規定,涉及外國組織和個人在越南的住房所有權。

根據現行規定,外國人被允許在非國防、安全區域內的商業住宅項目中擁有住房。同時,必須遵守每棟建築、住宅區內可擁有公寓數量的限制。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要求相關部門更新、公開信息,以便民眾、企業以及外國組織和個人方便查詢、按規定辦理手續。

這24個項目的目錄被視為重要的法律依據,有助於解決過去向外國人頒發住房所有權證書過程中的障礙,同時提高胡志明市房地產市場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