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具體任務,總理要求對於準備投資的項目,河內市和北寧省加快批准嘉平機場連接道路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便儘快開工建設,力爭3月份動工,完成並投入運營,為2027年亞太經合組織服務。

高平省、富壽省主動配合財政部及相關機構,安排來自中央預算的資金,儘快批准和平-木州高速公路(Km0 – Km19)、北件-高平項目的投資主張。

胡志明市、富壽省、義安省、嘉萊省、西寧省等地方加快制定和批准榮-清水利項目、歸仁-波來古項目第2部分、胡志明市四環路、和樂-和平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便在5月19日動工。

胡志明市緊急完成胡志明市-木牌項目第1部分的投資者選擇工作,在2026年4月完成。

關於施工實施,胡志明市和諒山省、高平省、宣光省、慶和省、得樂省、同塔省、芹苴市、安江省、同奈省、西寧省堅決指導投資者和承包商最大限度地調動資源,克服天氣條件,組織“三班倒、四班制”施工。

集中完成宣光-河江項目、友誼-支稜項目、同登-茶嶺項目、高嶺-安友項目、慶和-邦美蜀項目、胡志明市三環路、朱篤-芹苴-朔莊項目,在2026年4月完成。

胡志明市、河內市和山羅省、富壽省、興安省、北寧省、寧平省、嘉萊省、林同省、同奈省、安江省指導投資者和承包商制定實施計劃;主動確定建築材料來源。

加強檢查、督促、指導各單位加快寧平-海防項目、和平-木州項目、胡志明市-土龍木-真成項目、嘉義-真成項目、首都河內四環路項目第3部分、歸仁-波來古項目、新富-保祿項目、富國國際機場、符吉機場的施工進度,確保質量和進度如承諾。

各地審查、補充與新投資高速公路的交匯點和連接點(如有需要),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投資效益;主動審查、調整省級規劃,其中注意必須結合沿高速公路的新發展空間規劃,從而重組作物、牲畜、生產經營,發展經濟區、工業區,以充分利用項目帶來的利益。

建設部被指派指導投資者和承包商組織“三班倒、四班制”施工,以完成東部南北高速公路項目的剩餘項目(輔路、休息站、收費站、智能交通系統等),在2026年3月完成。

繼續指導投資者和承包商加快新市-北件項目、慶和-邦美蜀項目第2部分、胡志明市-忠良-美順項目的施工進度,確保要求的進度。

繼續加強跟蹤由地方作為主管機構實施的項目,配合地方及時解決困難,同時檢查、監督反腐敗和消極現象。

財政部優先為只有公路的省份如河江省、萊州省、高平省、奠邊省,以及中部、西原地區的省份如舊得農地區,以及開闢新發展空間的項目、區域連接項目、國家、地區、國際連接項目等安排資金。

統一按照優先順序為正在準備投資的項目提供中央預算資金支持。

財政部指導越南高速公路發展投資公司加快邊瀝-隆城項目、胡志明市-隆城項目的施工進度,確保與隆城國際機場同步運營。

指導越南機場總公司及相關機構和單位解決困難、障礙,確保越南機場總公司的正常運營;加快隆城國際機場項目第一階段的實施進度,如政府常務委員會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