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塔省競賽獎勵委員會多名幹部出庭受審

3月6日,同塔省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武氏垂妝(44歲,住道盛坊)和黎黃仁(33歲,住忠安坊)進行一審,罪名是“貪汙財產”。

此外,被告人阮成晉(58歲)、胡武寶(44歲)和黃氏蘭(58歲,均住道盛坊)也因“缺乏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罪被法院審判。

根據同塔省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從2020年1月至2023年8月期間,武氏垂妝女士——同塔省內務廳競賽獎勵委員會的會計,被委託管理單位的財務和資產來源。

利用領導的信任以及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監督不嚴格,被告人萌生了侵佔國家預算資金的想法。

妝女士偽造了173套憑證,使用多家經營單位的增值稅發票來合法化支付檔案,從而從國家預算中侵佔了總計超過21億越南盾的資金。

手法被確定為妝自行編制預算、準備檔案並附上輸入發票,以形成紙面上“合法”的憑證集。這些憑證隨後被輸入國家金庫的公共服務系統以進行電子交易。

根據流程,檔案只有在有單位領導的數字簽名(USB令牌)時才會被金庫接受支付。利用數字簽名管理不嚴格,妝使用了以領導名義的數字簽名來完成電子審批步驟,使偽造的憑證被系統記錄為有效並支付資金。這一行為持續了多個財政年度後才被發現。

在此案中,黎黃仁——周城24號加油站經理,屬於周城貿易服務汽油有限責任公司(同塔省隆定鄉),被確定為通過提供發票以合法化憑證來幫助妝,涉及金額超過11.6億越南盾。

同塔省競賽獎勵委員會多名幹部出庭受審

在上述期間,胡武寶先生(競賽獎勵委員會主任)、阮成晉先生(競賽獎勵委員會代理主任)和黃氏蘭女士(競賽獎勵委員會主任)在管理公共財產方面缺乏責任,放鬆財務管理,會計不檢查、不控制財務工作,以及在管理使用數字簽名(USB令牌)方面缺乏責任,使妝得以利用侵佔國家預算資金。

起訴書指控上述人員給國家預算造成損失,具體胡武寶先生超過2.43億越南盾,阮成晉先生超過6.03億越南盾,黃氏蘭女士超過12億越南盾。

對於超過21億越南盾的貪汙款項,妝女士已自願交還以彌補後果。通過調查,妝女士承認了犯罪行為,與相關文件、證據、相關人員、證人的陳述相符。

審議後,審判委員會認定由於被告人黎黃仁的辯護律師缺席以及一個相關單位缺席,因此暫時休庭。

預計法庭將於2026年3月31日重新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