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土地和房屋管理及租賃中存在多處違規行為

芹苴市檢查機關剛剛發佈關於防止浪費國家管理的房屋和土地資源檢查結論的通知,涉及城市內各機關、組織和國有企業管理的房屋和土地設施。

對於農業與環境廳,根據市檢查機關的報告,該機構曾建議後江省(舊)人民委員會決定出租土地用於在七岔市(舊)建設超市項目,但未確保正確的程序和手續。

對於七岔市(舊)中心城區的一個項目,土地使用權拍賣的組織和拍賣結果的批准未按規定執行。

一個工業園區項目(第一階段)少計算了超過250億越南盾的水稻種植土地保護和開發費用。

與此同時,在平水郡(舊)龍和坊的一個商業中心項目中,農業用地的價格確定不符合規定;輸入信息缺乏客觀性,比較地塊的選擇和評估工作未得到保障。

此外,市檢查機關確定有6起違規免收土地租金的情況,必須追繳36.8億越南盾的款項。

對於城市土地發展中心,批准兩個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拍賣起拍價未符合權限。

國家管理的房屋中有4棟房屋空置、破敗,尚未有處理方案,存在浪費風險,另有2棟房屋出租使用目的不當。

市檢查長建議芹苴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將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款項全部收回至市檢查機關暫扣賬戶,等待根據經濟處理附錄進行處理。

要求稅務機關審查並撤銷不符合規定的免、減土地租金決定,並組織全額追繳應繳款項,包括滯納金。

同時,指示重新評估平水郡(舊)龍和坊商業和服務中心項目的具體土地價格,根據土地估價證書確保正確確定規定,避免國家預算流失;如發現違規行為,移交有權限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