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下午,審查和完善《土地法》(修訂草案)的會議在政府總部舉行。會議由各位副總理胡國勇、阮文勝和黎進洲主持。
會議內容旨在集中處理仍存在的堵點,確保與相關法律統一、同步,為提高土地管理和使用效率作出貢獻。
阮文勝副總理在會上發言時指出,重組、股份制改造後的土地管理和使用需在《土地法》中直接規定,以提高法律效力並確保組織實施順利。
土地規定還必須確保各類企業在法律面前平等。


副總理黎進洲和副總理胡國勇在會上發言。
黎進洲副總理基本贊同農業與環境部的方向、解決方案和採納內容,同時指出若干原則性問題,並要求彙總後向政府報告,確保依規執行。
他強調,需要研究繼續適用國會已頒佈且目前仍有效的特殊、優越機制和政策的原則。如存在不同規定,需優先按有利方向適用特殊機制或優惠政策,避免限制已規定機制和政策的成效。
胡國勇副總理在作會議總結髮言時,建議農業與環境部及有關部門充分採納意見,繼續審查和完善《土地法》(修訂草案),確保與《住房法》草案和《房地產經營法》草案統一、同步。
副總理責成建設部和司法部審查、完善提交國會和政府的報告,確保三部法律草案在法律上統一。同時要求農業與環境部及各部門繼續仔細審查各項規定,及時處理尚未統一的內容。
完善法律草案需確保同步、嚴密,減少法律體系中的重疊和不一致,從而為有效管理、開發和使用土地資源創造便利法律基礎。
農業與環境部在會上報告稱,已充分採納政府成員意見、國會常務委員會結論以及國會領導人和政府領導人的指示,以完善《土地法》(修訂草案)。
建設部、司法部、財政部、內務部、教育培訓部及有關機關已就需繼續審查、完善的內容作出報告和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