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必須在2026年12月前完善土地數據

為落實總理2026年2月13日第05號指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已發文指導,要求緊急集中資源加快進度,開展胡志明市轄區內的土地登記地籍測繪製圖、建立地籍檔案和構建土地數據庫。

據此,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各坊鄉人民委員會、特區牽頭,配合相關單位集中實施,加快地籍測繪製圖、地籍檔案進度;在地方建設、完善土地數據庫,並與農業與環境部同步。

完成期限為2026年12月。

同時,有效利用現有文件、檔案、地圖進行修正、更新、數字化,構建土地數據庫。

已構建的土地數據必須立即納入管理、運行、開發,服務於國家管理工作和為民眾、企業解決土地行政手續;實現公證、土地、稅務之間的行政手續互聯互通。

此外,繼續審查、重組土地行政手續流程和業務,以削減、不要求民眾在數據中已有符合實質、簡單、便利、易訪問、易使用要求的文件時附上文件,以便接收、解決為民眾、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

在實施土地行政手續過程中,在現有土地信息系統上定期更新數據;實施審查、頒佈土地數據庫建設、更新的定額和經濟技術標準,根據權限進行。完成期限為2026年3月。

配合科學技術廳實施全面審查、評估地方正在運行的土地信息系統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和軟件,以制定投資、升級、完善、維護系統的方案,結合培訓人力資源,以便在地方立即使用,滿足當前階段土地數據庫建設、完善和運行的進度要求。完成期限為2026年3月。

實施與國家土地數據庫的連接、集成;將地方土地信息、數據與其他數據庫連接、共享,首先是國家公共服務門戶,並與稅務機構互聯互通,以便為民眾、企業在與國家機構辦理行政手續時創造便利、快速、透明的條件。完成期限為2026年6月。

指定農業與環境廳作為牽頭單位,負責督促、跟蹤和彙總,為市人民委員會報告實施結果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