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老街省與選民接觸時,副總理范氏青茶表示,從7月1日起,政府預計暫時調整基本工資水平,增長約8%。
退休金、有功人員津貼、社會救助津貼和社會退休津貼也將相應調整增長。
基本工資最近一次調整是在2024年7月。當時,基本工資從每月180萬越南盾調整到234萬越南盾,增長了30%。
根據上述預計的8%增長,基本工資將上升到約每月252.7萬越南盾,增加18.72萬越南盾。
多項津貼將增長
基本工資是計算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工資的依據,公式為:工資 = 基本工資 × 工資係數。
這也是確定公共部門多項津貼的基礎,如職務津貼、地區津貼、工齡津貼和一些相關制度也將相應調整。
此外,當國家提高基本工資和相關津貼標準時,退休金、有功人員津貼、社會救助津貼和社會退休津貼將進行調整。
各群體的具體增長將由政府在調整退休金和津貼方案中規定。
當基本工資增長時,一些直接按工資計算的社會保險制度也會隨之增長。
如女性勞動者生育或收養6個月以下嬰兒的勞動者的一次性生育津貼,為生育或收養時基本工資的兩倍。
如果基本工資增長到252.7萬越南盾,這項津貼將從每孩468萬越南盾增長到約505.4萬越南盾。
喪葬津貼制度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執行。
因此,退休人員親屬的喪葬津貼標準為領取退休金者去世當月的參考水平的10倍。
這樣,當基本工資從234萬越南盾增長到253萬越南盾時,喪葬津貼也將從2340萬越南盾增長到約2530萬越南盾。領取這項津貼的人包括親屬、繼承人或為去世者辦理喪葬的組織、個人。
勞動者去世親屬的每月遺屬津貼為基本工資的50%,相當於每月超過126萬越南盾;如果親屬沒有直接撫養人,則領取基本工資的70%,約每月177萬越南盾。
社會保險繳費水平將增長
基本工資也是確定一些群體強制社會保險繳費的工資依據。
根據現行規定,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最低為基本工資,最高為基本工資的20倍。
如果基本工資從7月1日起增長到252.7萬越南盾,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最低將為每月252.7萬越南盾,最高為5054萬越南盾。
對於幹部、公務員、職員、國家部門勞動者和武裝力量,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是按職務、職稱、等級、軍銜以及相關津貼(如有)計算的月工資。
目前,這類勞動者每月將工資的8%繳納到退休和遺屬基金,1.5%繳納醫療保險。
已註冊的個體經營者、企業管理者、監事、國有資本代表和根據合同出國工作的勞動者,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最低也為基本工資,最高為基本工資的20倍。
調整醫療保險繳費水平
目前,醫療保險繳費為基本工資、退休金或失業津貼的4.5%,具體取決於各群體對象。
對於家庭醫療保險,第一人繳費為基本工資的4.5%;第二人、第三人、第四人分別繳費為第一人水平的70%、60%、50%;從第五人起繳費為40%。
如果基本工資從7月1日起增長到252.7萬越南盾,家庭醫療保險第一人的繳費將約為每月11.3715萬越南盾;第二人約7.96萬越南盾;第三人約6.8229萬越南盾;第四人約5.6857萬越南盾;從第五人起約4.5486萬越南盾。
按年計算,第一人將繳費約136萬越南盾,後續成員遞減,到第五人約54.5832萬越南盾。
根據現行規定,工會會費每月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工資的0.5%,適用於不享受全額預算工資的事業單位會員;或為國有企業會員實際領取工資的0.5%。
但最高繳費不超過基本工資的10%。
這樣,如果基本工資從7月1日起增長到252.7萬越南盾,工會會費最高也將增長到每月25.27萬越南盾,而不是目前的23.4萬越南盾。
從2006年到最近一次調整的2024年7月1日,基本工資已調整13次,從45萬越南盾增長到234萬越南盾。
考慮到預計的2026年7月調整,過去20年中,基本工資水平已調整1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