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永隆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構的信息顯示,已完善案卷並移送至永隆省第三區人民檢察院,建議起訴嫌疑人陳文國康(19歲,居住在永隆省安富新社),以調查“違反道路交通參與規定”罪名。
根據調查結論,調查機構確認康是直接駕駛排量為149立方釐米摩托車的人,行駛在從永隆省丐文坊前往東城坊的54號國道上。
當到達位於丐文坊的平明工業區入口路段時,與潘文輝先生駕駛的摩托車發生碰撞,該車正從右側路邊轉向左側掉頭。
事故導致輝先生摔倒在路上,被民眾送往急救,但隨後死亡。
根據收集到的文件和證據,經過調查工作,公安機構確認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康駕駛摩托車超速,導致來不及處理並與輝先生的摩托車相撞。此外,康本人尚未持有A1級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