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永隆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构的信息显示,已完善案卷并移送至永隆省第三区人民检察院,建议起诉嫌疑人陈文国康(19岁,居住在永隆省安富新社),以调查“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名。
根据调查结论,调查机构确认康是直接驾驶排量为149立方厘米摩托车的人,行驶在从永隆省丐文坊前往东城坊的54号国道上。
当到达位于丐文坊的平明工业区入口路段时,与潘文辉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该车正从右侧路边转向左侧掉头。
事故导致辉先生摔倒在路上,被民众送往急救,但随后死亡。
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经过调查工作,公安机构确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康驾驶摩托车超速,导致来不及处理并与辉先生的摩托车相撞。此外,康本人尚未持有A1级驾照。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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