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鄧廷廣(46歲,居住在河內市章美鄉)被河內市人民法院以殺人罪進行一審審判。

審判委員會認為,廣的犯罪行為需要嚴厲處罰才能確保威懾作用,並宣佈判處終身監禁。

此案的受害者是王名T.(49歲,與廣同住一地)。

案件起因於被告與受害人在咖啡館的衝突。2025年10月5日晚,T.先生來到河內市章美坊寧山村居民區的一家咖啡館,與朋友一起喝飲料和唱卡拉OK。

同一天,鄧廷廣也來到咖啡館,與T.先生的一群人一起喝啤酒和唱卡拉OK。

根據案件起訴書,在咖啡館唱卡拉OK的過程中,雙方因廣被T.先生嘲笑沒有工作、沒有錢而發生爭吵。

被嘲笑後,廣說:“你確定你比我有錢嗎?” 經過一番口角後,廣被T.先生扇了一巴掌,起訴書指出。

隨後廣回家。然而,由於對被扇巴掌仍感到憤怒,被告產生了報復T.先生的想法。

起訴書稱,廣從屋後拿了一根長88釐米的鐵管,一端平,一端尖,然後開車返回咖啡館。在這裡,廣將車停在T.先生的卡車後面等待。

深夜,廣看到T.先生從咖啡館走出來,便手持鐵管追趕。被告用鐵管擊打T.先生的身體,導致受害者倒在路上。

隨後廣手持鐵管上車離開現場。T.先生被大家送往醫院急救,但由於傷勢過重,兩天後死亡。